【大紀元2月23日電】在中共今年政協、人大開會前夕,王金挺等七名廈門遠華走私案首批被告,今天在廈門、福州、泉州三地處決,中共意圖藉此顯示嚴打腐敗的決心。
据中央社23日報導,廈門遠華案是中共建政以來范圍最廣、數額最大的官商勾結、錢權交易走私案,中共在快速處決第一批案犯后,透過中央電視台、新華社等主要官方媒体,報導案情。
報導指出,王金挺、接培功、黃山鷹、庄銘田于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間,分別与賴昌星走私集團勾結,采取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等手法,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天然橡膠等貨物。
報導指出,王金挺走私進口成品油,逃稅三千五百七十九万四千元人民幣;接培功走私進口天然橡膠、熱水器等貨物,逃稅兩千六百六十万一千六百元;黃山鷹參与走私香煙、逃稅五十七億八千万元;庄銘田非法購買、銷售走私香煙和走私汽車活動,逃稅九千六百五十五万六千元。
此外,李土專為走私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百六十三份,逃稅一千五百七十一万九千元。
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原科長吳宇波,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八百七十四万七千元,放棄監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銷毀、藏匿賴昌星走私集團的犯罪証据。
大陸的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兩百九十五万元,并有四百九十一万四千八百元來路不明的巨額財產。
廈門、福州、泉州三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十一月八日一審判決,判處王金挺等七名嫌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七名被告均提出上訴,但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另据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指出,廈門遠華走私案首批二十五起案件一審判決后,楊前線、庄如順、藍甫等四十九人也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除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長陳建鑾,非法出具金融票証犯罪的處罰有誤,將原判有期徒刑十八年,改判為十六年,財產刑罰不變。其他案件的上訴,均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