姘居男女溺殺嬰兒竟聲稱處理”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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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1日訊】6月26日下午,浙江仙居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內,200多名旁聽群眾將偌大的審判法庭擠得水洩不通。來自該縣楊府鄉趙加洋村和三畝田村的許多村民也許是第一次走進莊嚴的法庭,個個睜大雙眼,懷著好奇的心情靜等法官的最終判決。下午4時30分許,法庭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煥恩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張彩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一審宣判後,自認為不構成犯罪,是處理自己的“家事”的王煥恩弟直喊“冤枉”,張彩琴則又哭又鬧,大罵法庭的判決太重了,而不少旁聽的村民也議論紛紛,向采訪的記者發出這樣的疑問:“他們不要小孩也會犯法?”原來,這是發生在偏僻山村的一起頗為離奇的刑事案件。

婚外偷情:“賭友”變成一對“野鴛鴦”

人民網報道:現年49歲的被告人王煥恩弟,家住仙居縣楊府鄉趙加洋村。王煥恩弟原本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22歲那年與鄰村的一個女子結為夫妻,第二年即生了一個兒子,過了二年又生了一個兒子。可是,結婚不久王煥恩弟就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在這個僅百來戶人家的偏僻小山村,王的家中僅有2畝多的山地,干完不多的農活,王煥恩弟就天天晚上雷打不動地坐在麻將桌上,遇到下雨天,更是日夜“奮戰”。開始是“小搞搞”,慢慢地越賭越大,可是王煥恩弟的“手氣”不佳,十次有九次輸,僅有的一點家產輸得精光,有好幾次連身上的手表、衣服都押給人家。對此,賢慧的妻子曾多次好言相勸,但賭迷心竅的王煥恩弟總是當作“耳邊風”。為此,夫妻兩人不知打鬧過多少次,1983年新年前,家中賣了一頭僅有的肥豬,王妻悄悄地將200多元豬款藏起來,準備留作兩個兒子的學費和過年急用。可賭紅了眼的王煥恩弟悄悄地拿走了這筆錢,不到兩天又輸個精光。王妻得知後,一氣之下喝了“甲胺磷”劇毒農藥,丟下兩個年幼的兒子,命歸西天。可妻子的自殺,並沒有喚醒王煥恩弟的良知,仍不間斷地流竄村裡村外的牌桌上,成為當地有名的“賭棍”加“光棍”。

現年38歲的被告人張彩琴,家住與王煥恩弟家不遠的三畝田村。張彩琴有個老實巴交的丈夫,還有個今年16歲的兒子。僅讀過一年書即輟學的張彩琴家務活不想干,對賭博卻十分入迷,麻將、撲克、“32張”等賭技樣樣精通,是個三天不摸麻將牌手就發癢的標準賭徒,曾先後二次被當地派出所抓去處罰過。大約在七八年前,張彩琴就同小時候認識的王煥恩弟成為一對形影不離的“賭友”,兩人聯手玩些“小名堂”,倒也能時常贏幾個錢。由於臭味相投,這對賭場上的“搭檔”很快又一起滾到床上,成為一對“野鴛鴦”。兩人一開始還有所顧忌,但慢慢地性格暴躁、爭強好勝的張彩琴發現老實巴交的丈夫對自己的丑行敢怒不敢言,並不能將她怎麼樣,村民們雖有議論,但個個睜隻眼閉隻眼,因而膽子越來越大,公開住到王煥恩弟的家中,成為村民皆知的“搭頭”(即為姘夫姘婦關繫)。

自釀苦果:溺殺“孽情”生下的女嬰

1995年初,眼看附近的村民靠外出打工,做手工藝活富起來,在村裡玩牌也贏不了幾個錢,王煥恩弟和張彩琴結伴來到寧波打工,由於沒有文化(一個小學文化、一個文盲)和技術,兩人隻能在建築工地當小工干些粗重的零活,僅能維持個溫飽。干了幾個月,兩人又迷上了賭博,贏了錢就大喫大喝一通,輸了錢就餓肚子。

在兩人非法姘居期間,張彩琴曾懷孕過一次,因原籍鄉政府計劃生育人員盯得緊,多次要求其參加婦檢,她隻好去寧波某私人醫院打了胎。2000年上半年,張彩琴又懷上了王煥恩弟的孩子,王煥恩弟雖說過想要張再生個小孩,為這段婚外情留下點“果實”,但終因無穩定經濟來源和害怕計劃生育罰款,最終決定再次“打掉”胎兒。大約懷孕4個月左右的一天,兩人又來到寧波的一家私人醫院,可面對需要600元的手術醫療費,他們隻好打道回府。當時兩人不去打工,整天坐喫山空,鄰近的賭友又不願意再與身邊無現金支付的人“玩牌”,這樣就斷了他們惟一的“財路”。

無奈之下,兩人用盡所有積蓄後又回仙居楊府鄉老家,張彩琴就住在王煥恩弟的家中,對懷孕的事也隻能一拖再拖。

王煥恩弟的家單獨住在村裡北面的角落裡,背靠山,前後無鄰居居住,是一間解放初建造的二層木結構老房子,搖搖欲墜,上二樓還要爬一個放在走廊邊上的竹梯上去,比較隱蔽。張彩琴此後就一直躲藏在2樓的一個破爛房間裡,輕易不下樓,加上村民們都以為他們一直在外地打工,使張彩琴一直躲到足月產下女嬰都沒有被人發現,鄉政府的計生干部雖懷疑她有懷孕的可能,但苦於一直找不到人。

今年2月2日凌晨,張彩琴開始肚子痛,估計要臨產了,但王煥恩弟怕被人發覺,不敢請接生婆,獨自一個人守著,燒了一鍋開水,準備了一把剪刀守候。凌晨3時30分許,張彩琴順利地產下一個女嬰,王煥思弟手忙腳亂地用剪刀剪臍帶,因剪刀太鈍,剪了幾次都剪不斷,弄得滿手都是血水。忙亂了幾分鐘纔將臍帶弄斷,將嬰兒放在一個干燥的建築工地裝石灰用的塑料桶內。

當時,兩人商量了幾分鐘,如要這個小孩,既無經濟能力撫養,又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要遭到幾萬元的重罰,干脆不要算了。之後,張彩琴指使王煥恩弟將洗過手的一盆血水倒入裝嬰兒的塑料桶內,後經法醫鋻定,嬰兒因溺水吸入性窒息死亡。一個剛來到人世僅幾分鐘的小生命就這樣被這對法盲姘居男女狠毒地扼殺掉。

凌晨4時許,王煥恩弟拎著裝死嬰的塑料桶來到幾裡地外的東嶺水庫,將死嬰倒入水庫的洩洪道上。天亮之後,王煥恩弟又怕漂浮的死嬰被人發現,又將死嬰撈起來,拿到自家的自留地裡,挖了幾十釐米的坑,埋在一棵楊梅樹底下。

法盲悲歌:案發後還說是自家“私事”

2月19日中午,張彩琴的丈夫陳某到鄉政府舉報,說他的妻子被趙家洋人(指王煥恩弟)“拐”去很長時間了,現在住在那裡可能懷孕生小孩了。

當時楊府鄉值班的分管政法副書記陳友良感到問題嚴重。當即指派5名鄉干部去王家調查核實。鄉干部在王家找到張彩琴,立即把張帶到鄉政府做談話筆錄,張交代說:“小孩已生出來了,但在塑料桶裡死掉了。”陳書記感到這裡面定有名堂,當即親自帶人趕到王的責任田裡找到正在種土豆的王煥恩弟。王竟若無其事地說:“這是我們自己的家事,你們管不著。”當陳書記嚴肅地指出搞掉小孩是涉嫌殺人的犯罪行為,誰知王聽後竟然哈哈大笑:“真是笑話,我這是殺人嗎?如果殺人,你把我帶去好了。”

之後,陳書記向警方報案,仙居警方經過嚴密的偵查,迅速偵破此案,並於同年2月21日將王、張兩人刑事拘留,3月28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兩人被逮捕。5月15日,警方偵查終結,移送到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7日,仙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6月26日,仙居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煥恩弟、張彩琴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遂作上述一審判決。

此案宣判後在當地引起了較大的反響,透過本案,留給社會的思考是沉甸甸的。從婚姻家庭、倫理道德上看,王、張兩人姘居長達七八年之久,村裡遠親近鄰人人皆知,但卻熟視無睹,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制止或譴責,認為在農村這樣的婚外關繫十分正常。目前,新的婚姻法已頒布實施,但在偏僻的農村,似乎離他們仍太遙遠。從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識看,已成為迫在眉睫的事情,王、張兩人溺死嬰兒,還認為這是自己的“家事”,法院宣判後,許多村民纔“恍然大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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