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是「敲詐勒索」 還是以權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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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自古涇渭分明不合流。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故正義必勝,腐惡終究不能長久而被剷除。被以「敲詐勒索」罪起訴的河北張家口七名維權人士。其實這樣的結果應在預料之中。眾所周知動遷組的後台都是些誰呢 ? 如果說法院枉判,那麼檢察院是幫兇,公安局就是急先鋒。

三位一體便是強盜動遷組的後台。全國有多少被強遷動遷戶上法院打官司,可能有勝率嗎?秉公辦事,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豪言,早已成為忽悠民眾的工具,一起起冤案,假案,錯案,就這樣被製造出來。這在全國還少嗎?

河北張家口檢察院以莫須有的「敲詐勒索」罪起訴,看來到是正常的。照我看來,不管你有理無理,上訪就是不「穩定」人員,公檢法當然不會坐視。「穩定」壓倒一切,在我們和諧的大陸中國太家常便飯了。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只要涉及到動遷問題,上訪,你就會背上類似罪名。我也是其中的一個。母親因動遷問題,上訪上海市市政府,被地方政府一些腐敗官員關押「黑監獄」之死,(88天),我進京上訪為母申冤,卻遭來莫須有的「遺棄」罪的罪名。法院判我一年半有期徒刑,遭成我兩級肢體殘疾。所以說任何事都有因果關係,公安局抓人,檢察院公訴,法院照判。如此和諧的一條龍服務?!

那麼濫用職權,作惡多端的河北省張家口動遷組組長馬江,判三年,緩刑三年,王清海判一年,緩刑兩年,這公正嗎?在外面逍遙法外,照樣過著人間天堂的生活,我看判的太輕,馬因該判20年,王應該判10年。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他們是濫用職權,製造了一起冤案,讓無辜的百姓背上了莫須有的敲詐勒索的罪名。身心遭到極大打擊,精神受到極大摧殘。肉體承受極大痛苦,生活的困難更是難以言表。至今在全國有許多因動遷上訪維權者無家可歸。

如果一個政權失去了公義,一定不可長久的。惹怒來了民憤,帶來了社會不安。

訪民 王扣瑪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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