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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地質法三讀 敏感地帶全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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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繼5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地質法草案後,立法院昨(16)日三讀通過地質法,經濟部將可依法進行全國地質調查,並公告地質敏感區,一旦民眾規避、妨礙或拒絕地質調查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也得通知地質資料所有人提供原始地質資料,並給予適當補償,屆期未提供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地質敏感區3個月內曝光

根據三讀通過的地質法規定,經濟部應辦理全國地質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全國基本地質調查、全國資源地質調查、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等,調查內容每 5年應通盤檢討1次,有關地質敏感區的劃定、變更及廢止,經濟部應設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審議會專家成員不得少於1/2,並彙整及管理地質資料、建立資料庫,並定期主動公開或依人民申請提供資料,而民眾規避、妨礙或拒絕地質調查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算是相當嚴格。

此外,院會同時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要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應於3個月內,就現有政府重大建設及公共設施,公布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並由相關單位儘速提出因應對策與補強措施,讓各項工程建設達到避災或減災的功效。此外也要求位於地質敏感區內的各級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路、橋梁及電廠等,具有維生需求的重要建築或設施,應於公告日起3年內,由各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進行評估與補強。

新版地質法有限度放寬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這次地質法快速通過除了近年來天災頻繁、北二高走山等外,也有地質法新版規定在某些程度上比舊版寬鬆因素在,如舊版「依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行為者,土地開發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提出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經審查認定為不應開發者,不得許可該土地開發計畫」,到了新版只有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份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才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但她仍強調,雖然是有限度放寬,但地質法的通過,對於讓我國過去毫無章法的國土利用重回永續經營的思考,具有相當大的意義。她也表示,雖然未來民眾購屋權益更有保障,但不可否認的,對位於敏感地帶的山坡地住宅房價將會產生衝擊性的影響。

主管機關落實執行是關鍵

因為與地質法息息相關的諸多內容,在地質法通過後才要由經濟部逐項建立與制定,因此昨天三讀通過的地質法,可以說只是骨架,如何訂定完善的配套措施,讓「肉」也能夠長齊,將是經濟部的一大考驗。

雖然沒有人知道地質法通過後,林肯大郡坍塌、北二高走山等事件會不會再次發生,但是如果地質法通過後,相關單位沒有落實執行地質法,並且訂定完善的配套措施,相關的災難恐怕很難達成事前預防的目標。

此外,對於公告地質敏感區後,如果無法對於敏感區內限建、禁建給予補償,未來地質調查的推動,也將會產生不小的阻礙,因此地質法三讀通過後,主管機關的落實與執行,恐怕才是考驗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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