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我爸是李剛」果然不是肇事者的狂想 (下)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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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08日訊】三.李剛大反撲,撕下的不僅是他的面具

10月22日,李剛露面央視,鞠躬、道歉、淚流滿面、哽咽、泣不成聲……打動了很多善良人們。但這段央視「獨家採訪」嚴重違背新聞平衡原則,而且很不尋常地幾次播出,也使不少人懷疑李剛利用央視平台搞危機公關。我當時不願朝這個方向想,畢竟,他也是一個父親,兒子闖下了大禍。然而,事情的後續發展證實了「危機公關」的懷疑。日前從張律師公開信知道,那次採訪是李剛主動聯繫央視進行的。這一由央視自己披露的信息,其實也部分證實了人們的懷疑,之後的事情,更坐實了懷疑。

一開始就展現在全社會面前的明晰案情以及央視中李剛低頭自責、道歉場面和河北省府表態所傳達的信息,使很多人相信:有望還受害者一個公正。起碼,還不至於如此眾目睽睽之下強暴法律吧?

然而,善良的人們誤讀了「道歉」和官方表態。26日之後,形勢波譎雲詭,有網友比喻為「表演拙劣的涉黑懸疑大片」。

借助於被害者代理人張凱律師和堅持一線調查的記者王克勤這些天在博客和微博上發佈的消息,可以瞭解這部「涉黑懸疑大片」的荒唐情節。

1.車速羅生門

26日張凱律師在博客中透露,河北大學車禍案保定辦案人員稱,第一,無法查清肇事時車速。他們說,因為撞人點處於拐角處,攝像頭沒有拍到。第二,希望家屬配合,盡快火化死亡者屍體。

——好像已成規律,但凡肇事者有權勢背景,攝像頭不是罷工,就是壞了,要不就是位置不對,拍不到車禍發生地。可是,只要看過河大校園飆車案事發現場的路面位置照片,就知道那種地方不可能遺漏,如果攝像頭連那麼寬敞的地方都拍不到,難道攝像頭安來拍攝隱私不成?!至於城市公共交通,拐角處恰恰是攝像頭監控重點。「攝像頭沒有拍到」,忽悠人,也忽悠得技術含量太低!

11月1日,望都縣公安局給受害者家屬下達了《鑑定結論通知書》,鑑定結論是:冀FWE420轎車碰撞前的行駛速度為45公里/小時至59公里/小時。 對此,陳曉鳳家屬的代理人張凱律師表示,這個鑑定很「扯淡」。陳曉鳳哥哥陳林也不認同這個速度鑑定,他說:「這個(速度)事實上理論上根本不會把人撞飛。」

——26日保定交警說無法查清車速,6天后望都縣給出了「45-59」的車速鑑定結論。有意思的是,第一,說移交北京權威機構鑑定,鑑定書卻沒有具名。也就是說,這份鑑定書來路不明。第二,鑑定書所寫日期,跟向家屬和律師說移交北京是同一日期。又是一個技術性失誤?

這份鑑定把時速給在「60」以下,用心良苦。看來,一切都在按既定方略進行:把這起校園飆車當成普通交通肇事處理。不過,校園內行駛必須遵守5公里限速。即使按鑑定書所說的「45-59」,也已是規定時速的9-12陪了。杭州街上飆車致死人命,也不致超出規定時速這麼多陪。這個時速,也大大超過了市區道路規定限速。問過幾位開車的朋友,成都市區內,公交車限速40,其他車30。

2.屍體攻防戰

釀出人命的一方,只要有背景,屍體攻防戰也幾乎具規律性了。10月11日都江堰討薪工人被砍殺,就來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數百警察從家屬手裡搶屍的行動。河大車禍,先是保定辦案人員在車速尚無鑑定結論的情況下要求家屬同意從速火化屍體。而無論律師還是家屬,都知道對鑑定車速來說,屍體是關鍵證據。這個問題上,雙方拉鋸戰,勢所必然。

李剛終於撕下面具走到前台,提出來駭人聽聞的要求:解剖屍體!

11月1日早上7時,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的劉隊長等一行人趕到死者家屬那裡,劉隊長對死者的父親陳廣乾,「原先(屍體)檢驗不明確,上面要求做屍體解剖」。劉隊長還提出:和解賠償。要求陳廣乾「盡快答覆」;「不同意賠償就得解剖屍體」。

以下引自王克勤、張凱等人通過微博發出的消息和微博討論:

@王克勤:陳曉鳳哥哥緊急短信:今上午交警二大隊的劉隊長和一警官過來跟我們說,屍體重新檢測!態度很強勢,一直不和我談話,說「我不跟你談」只跟我父親說!然後我父親就簽字啦,剛通知下午三點再次屍檢。

@王克勤:屍檢尚未進行!!剛剛陳曉鳳的哥哥陳林電話給我:由於他媽媽堅決不同意解剖並檢查自己屍骨未寒的女兒,目前保定警方還在「軟硬兼施」的對付他及媽媽。陳林依然擔心,在他們沒有防備的狀態下,或者背著他們,妹妹被解剖或屍檢了。

@王克勤:陳林:請公正獨立中央調查組快來保定!陳林說:即便確需屍檢與解剖,我們期望不是保定公安,而是與保定及李剛沒有瓜葛的調查及檢測機構。此時,他擔心,在他和媽媽與警察僵持時,有其他警察背著進行尸檢或者解剖。「我和我媽決不相信保定公安局!妹妹出事後第一時間來的交警、刑警都是李剛的部下」

陳林:「我妹的死亡原因還有疑問嗎?之前的屍檢報告都明確說了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他認為警方要求重新屍檢是「破壞證物」。

——我當時發幾條微博:明明把人撞飛了,借「屍檢」想搞什麼名堂?剛進校的大學生都經過了體檢關的!此事非同小可!

——眾目睽睽之下侮辱死者、侮辱公眾、非禮法律?(馬上有博友糾正我:「中國沒有法律」!)

事實上,陳曉鳳死後第二天,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給出陳曉鳳的《法醫學屍體檢驗分析意見書》,結論為:死者枕部有挫裂創,周圍有挫傷及頭皮下血腫,鼻腔及左外耳道有血性液體,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給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啟銘負此事故全部責任;陳曉鳳、張晶晶無責任。

要求解剖屍體,是想推翻之前這兩個對李剛兒子不利的結論?

早晨跟一位律師朋友說起李剛要求解剖屍體。這位朋友很驚詫:「毫無道理。很清楚的死因。由車禍肇事方提這種要求,法庭也不會接受的!」

3.各方力量出動,施壓死者家屬,施壓律師

@笑蜀:國內媒體閉嘴後,河北大學車禍案形勢陡轉,權力肆無忌憚,受難者求助無門。圍脖雖偶有圍觀,然切斷媒體通道後,圍觀火力亦大受限。此種背景下,恐怕只能被迫籲求外援了。希望港台中立華文媒體比如亞周及旺報儘量介入。否則在徹底清場的情況下,善後處理之黑暗無論如何想像皆不過分。

——這位南方週末的老兄,之前是相當樂觀的。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上週的南方週末評論中下面一段話是出自他筆下:「如果沒有微博主導的公民圍觀,很難想像,河北大學車禍案會是什麼結果。這是一個『普通人可以起作用的時代』,「讓無助者得助,讓無力者有力。」

王克勤:河大校園「飆車案」又曝新聞:代理律師被警告,李剛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剛才,陳曉鳳家人代理律師張凱致電與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談話,要求其中止對此案的代理,「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求我時幾乎快要哭了。」

—— 北京司法局出馬警告代理律師,警告律師事務。還有之前下封口令的河大校方、26日後對媒體下禁令的部門。一個意圖壓制河大飆車案、保護肇事方的共犯結構越來越龐大。還不止於此!

陳林:「電話一個接一個,輿論方面也慢慢消退,張凱律師又被司法局叫去談話,很多壓力這兩天都衝著我過來。」陳林感到現在很亂很無助,「不知怎麼辦」。

他還說,除了家庭方面,還有來自老家的村裡、鄉里、縣裡的壓力,各方面都在催著他家結束此事。

——強拆那一套也在這裡用上了。家鄉的組織機構也參與進來,對死者家庭施壓。據前兩天消息,死者叔叔的單位也介入了。在這樣的權力轟炸和各個擊破下,下面的結局就無可避免了。

4日,律師發佈:李剛案新現詭異:陳曉鳳哥哥陳林電話一天無法接通,其父電話打通後說打錯了。有知道其下落者請通報。謹防出現鄧玉嬌案一樣的後果,因壓力大而妥協。

昨日晚,張凱律師下面這條微博發佈的消息,對所有關心這個案子的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

@張凱律師:我昨天發帖說謹防陳曉鳳家裡像鄧玉嬌案一樣當事人妥協,今天徹底得到證實。一小時錢前收到陳曉鳳父親電話:張律師,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後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我問:怎麼解決的?他說:我不方便說。半小時後,收到律所電話:陳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

這麼大壓力下,死者家屬,一個無權無勢的農民家庭,不管做什麼樣的選擇,都可以理解。可我突然想起,八十年代中期,一位開國元勛的孫子在上海犯案,被處以極刑;前公安部長之子被判無期。再看此案……

刑偵階段,眾目睽睽之下搞定輿論、搞定家屬。二十多年了,國家這路走得!

但不管怎樣,這個事件還得繼續關注,如果任其猖獗,今天陳曉鳳和家人的命運,明天將落在任何一個人頭上!

2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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