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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在籍投票 張博雅:應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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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被提名人張博雅人事同意權案,立委關注政府推動不在籍投票,張博雅認為,若要在監獄內推動公正選舉確有困難,應立不在籍投票法,審慎規劃。

前中選會主委賴浩敏轉任司法院長,行政院長吳敦義提名總統府資政張博雅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並送請立法院同意。

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中選會主委人事同意權案。面對藍綠立委關注內政部規劃推動不在籍投票,張博雅認為,不在籍投票必須非常審慎進行,目前的投票方式不是百分之百完美,在此情形下若要貿然推動不在籍投票,值得再審慎斟酌。

她指出,若要推動不在籍投票,內政部必須確保不會發生作票情形,才可進行。她個人不贊成馬上進行不在籍投票。

張博雅答詢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詢時表示,必須要有配套相關法令才能推動不在籍投票,她贊成必須先完成不在籍投票法立法後,再來推動不在籍投票。

不過,張博雅也直言,內政部研擬推動不在籍投票,若要在監獄內執行公正、超然的選舉有困難度,這部分是比較麻煩的地方。

除了不在籍投票,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關注總統、立委大選應合併舉,有助節省公帑。對此,張博雅表示,她個人贊成總統、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但必須考量任期銜接的問題,以及涉及法令必須修改的部分。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時表示,立法院8月修法通過維持立委選區10年不變,有違憲之虞。張博雅答詢表示,這部分變涉及選罷法修法,除非有人聲請大法官釋憲,否則只能依現行法令推動。

張博雅說,中選會曾開會決定,針對修正後的選罷法,必須妥為準備因應。至於中選會是否會提出釋憲?她說,中選會是合議制,必須由委員會合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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