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從京都會議到坎昆會議

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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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3日訊】坎昆氣候會議結束了。在東道主墨西哥的大力推動下,儘管有種種複雜的分歧,還是達成了比較積極的成果,全世界關切氣候災難的人都松了一大口氣。

搜索一下從京都會議到坎昆會議的艱難歷程,可以看出世界正一步步接近防止氣候災難的正確的道路。所謂正確的道路,就是還有另一條不那麼正確的道路。不客氣地說,這條不那麼正確的道路,是由《京都協議》開始的。

雖然《京都協議》具有不可磨滅的歷史性貢獻,沒有在《京都協議》上簽字的國家中,美國是最顯眼的,同時也是被批評得最體無完膚的,尤其是在中文媒體上,充斥了“美國破壞全球氣候協議,激起公憤”一類的大標題。

簡單想一想,就覺得這有些不太合常理。不是說美國是國際領袖、國際員警,到處管閒事嗎?怎麼這麼重要的全球事務,美國反而不簽字畫押呢?而且這不是一屆美國政府的態度,歷屆都是如此。

為什麼呢?據我的追蹤研究,美國不認同《京都協議》的主要有三條理由:一條是用行政手段削減溫室氣體排放量,事實上是行不通的;第二條是森林面積必須折算成相應的減排額度;第三條是中國、印度等廢氣排放大國沒有減排的責任,全球減排也是實現不了的。

這個題目太大,在今天的節目裡,我先來談第一條:溫室氣體減排靠行政命令、還是市場調節?

眾所周知,《京都協議》的主導者是歐盟。也許因為歐洲國家社會主義因素比較強,喜歡使用行政命令,所以《京都協定》的辦法就是中國式的自報公議。討價還價之後,把各國的減排數字定下來,然後各國政府簽字畫押、保證執行。美國人認為這是行不通的,應該利用市場調節。

作為一個對環境經濟學稍有涉獵的人,我當然也認為《京都協議》中看不中用。因為我對中國生態災難的多年關注,不斷在證明一條基本定律:使用行政手段是解決不了環境問題的。因為環境問題基本上是一個經濟問題;而解決經濟問題的必要手段就是市場調節。

美國的意見是控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各國分配一定的排放額度,然後各國分得的排放額度可以進入市場,進行自由買賣。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排放額度受到條約的限制,就可以從廢氣排放額度使用不完的不發達國家購買額度。算下來,這比硬性壓縮生產等措施要節約將近一半的費用。

解決問題必須使用可行的方法,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打一個比方,現在全球要成立一個“竹籃子打水協會”,你參加不參加?除非你真的並不打算去打水,而僅僅是為了表達某種迫切的願望。美國真想“打水”,所以就說,對不起,你們打算用竹籃子打水,我就不參加了。自然那些準備用“竹籃子打水”的人,就一片罵聲。

美國遭到群起而攻,但是美國是不是實現了溫室氣體減排,就沒人再說了。因為美國似乎做得不錯,雖然美國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但美國政府、尤其是各州政府,自行採取了不少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措施。

據統計,美國至少有40個州的州政府執行了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法規;20個州出臺了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東北部各州還建立了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交易體系;還在芝加哥建立了全球性的氣候交易所;不僅承擔起自己應盡的國際義務,還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讓我們來比較一下。歐洲是京都議定書的宣導者,但據聯合國的研究報告,從2000年到2004年,整個歐盟的二氧化碳增加量為2.4%;美國儘管沒有簽訂京都議定書,其二氧化碳增加量卻只有1.2%,算起來只不過是歐洲的一半。

簡單地說,從制定《京都協議》的1997年到如今短短十幾年過去,美國的意見已經成為國際共識。不僅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交易在各種國際會議上成為討論的主要議題,而且如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一類的碳交易所在各國紛紛建立,就連對美國批評最尖銳的中國政府最近也在北京成立了氣候交易所。也就是說,美國不簽署《京都協議》挨了罵,但美國所提出的意見現在已被全世界所廣泛接受。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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