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法律不可被濫用來迫害無辜

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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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繼10月5日新加坡警方抓捕多位在魚尾獅風景點晨煉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後,3名警察於10月14日下午再次到魚尾獅以違反新公共秩序法為由,強令在那裏堅持煉功並向遊客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蔡先生離開現場,並將69歲的蔡先生扣押在警署直至當晚10點左右才釋放。

10月16日,新加坡英文報紙《海峽時報》(Straitstimes)報道了警方抓捕法輪功學員蔡先生的新聞,聲稱蔡先生違反了今年4月新加坡國會通過的新公共秩序法,並在新聞報道中再次重複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蔑,稱法輪功是X教。

這是新加坡政府當局為迎合中共而侵害人權的最新一次惡性事件,讓外界再次關注中共人權迫害的輸出,看清中共的危害。

據新加坡媒體報道,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尚穆根今年4月在國會有關辯論中強調,實施新公共秩序法有助於加強警方有效執法的權力,尤其是新加坡政府要保證今年11月舉行的有美國總統奧巴馬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等國家領導人出席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非正式峰會,不容許類似泰國芭堤雅因示威導致亞細安系列峰會被迫取消的情況發生。在國會的激烈辯論中,有一些議員反對該法案,直指新公共秩序法授予警方驅趕人群的權力,牴觸了新加坡憲法給予公民和平集會的權利,多名議員表示擔心這個權力會遭警察濫用,並指出新加坡已經發生過幾起警察判斷失誤,錯把無惡意的人視為具威脅性的而下令其離開的事件。更有議員從根本的立場反對該法案,認為既然憲法賦予人民集會自由,國人要集會就無須向警方申請准證。但多數議員以泰國的示威亂局為例,贊成這個法案。

必須指出的是,新加坡政府為防止類似泰國暴力恐怖活動而制訂的新公共秩序法,根本就不應該也不適合用於對付手無寸鐵、無任何政治目的和訴求、始終以和平方式堅持講真相以制止中共屠殺無辜生命的法輪功修煉團體。

自1999年中共江澤民公然違反中國憲法,一意孤行鎮壓法輪功以來,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除了堅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揭露中共的滅絕人性迫害和對法輪功的各種造謠污蔑,呼喚人類的正義良知,共同制止這場人類歷史上最血腥殘暴的對人類尊嚴的踐踏和對生命的虐殺,並堅定維護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和修煉權利外,信仰「真、善、忍」宇宙法理的法輪功修煉團體根本無意於人間的政治,不想要任何人手中的權力,並無任何危害國家和人民的舉動。正因為法輪功讓民眾提升道德,身體健康,並有益於國家和社會的安定,才廣傳到全球100 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各國政府和社會團體的上千項褒獎。

新加坡政府為了討好中共,將本該對付暴力恐怖活動的新公共秩序法強加於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實屬大錯,不只違反了新加坡的憲法,也違背了人類的道義良知。

在此呼籲新加坡政府懸崖勒馬,三思後行,勿要迷於眼前一點小利,違背法律揚善除惡的根本精神,違反憲法,濫用法律條文和規定打壓善良和無辜,危害新加坡國家和人民的長遠根本利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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