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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 王清峰黃世銘見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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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明翰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法務部推動廢除死刑,引發高度爭議。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日前表示,贊成廢除死刑,但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應執行。部長王清峰則於9日深夜發表專文,強調廢除死刑「不應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目前暫停執行死刑,為的是能讓觀念慢慢發酵。她10日進一步表示,寧可下台,任內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

法務部自2005年12月後,即未再執行死刑,目前台灣共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仍羈押在看守所。

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8日在立法院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除非能訂出1個死刑暫緩執行條例,做為法源,否則目前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仍應執行。他若出任總長,會將死刑案件呈報法務部執行。

法務部9日深夜發出由王清峰親撰名為「理性與寬恕─暫停執行死刑」的文章,內容指出,她可以理解黃世銘身為司法人的想法,但從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是為確保生命權,「人死不可能復活,確保生命權不應該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

立委吳育昇10日質詢內政部警政署長王卓鈞時表示,王清峰以近年未執行死刑,造成人命問題的治安事件也沒增加,做為不執行死刑的理由,王卓鈞是否贊成這種邏輯?王卓鈞說,每個人對邏輯的看法與解釋不太一樣。「若論執法,依法該執行我們執行」。

吳育昇表示,王清峰應立刻請辭下台,專心推動廢除死刑成為法律機制。目前中華民國法律有死刑,「三審定讞不執行,王清峰絕對違法、違憲」。

對此,王清峰10日進一步指出,寧可下台,任內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她語帶激動說,現行憲法規定,生命權必須保障,縱為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維護秩序等理由,也只能限制、不能剝奪生命權,「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

檢察官出身的監察委員趙昌平10日則指出,台灣是法治國家,不能說死刑定讞卻擺著不執行,這對法的公信力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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