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供水條例過關 紓解南部缺水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4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通過「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未來將以6年新台幣540億元治理曾文、南化與烏山頭水庫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送交程序委員會排入立法院會進行二、三讀處理的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也將緊急辦理相關水源設施的清淤、整建與新(擴)建工程及水庫集水區環境保育相關措施,以達到穩定供水目標。

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並作成2項附帶決議:中央執行機關辦理集水區保育治理實施計畫,應加強在地住民照顧,各項計畫工作優先僱用在地居民、協助就業,並成立保育志工團體,以結合當地居民力量共同落實集水區保育工作;供水條例的中央及地方執行機關,應於供水條例實施後第1年加強水庫及其集水區保育及相關法規宣導,降低民眾因法令知識不足而有濫墾、濫伐、濫建等違法行為。

水利署指出,台灣南部地區降雨量偏低,且高雄地區缺乏大型水庫調節蓄水資源,而成為易有旱災地區。加上民國98年8月莫拉克颱風侵襲,帶來大量泥沙及漂流木沉積於水庫蓄水範圍內,使得曾文水庫及南化水庫嚴重淤積,影響南部正常供水機能,因此去年12月19日總統府召開「全國節水抗旱會議」指示,請行政院就曾文、南化水庫整治清淤儘速編列預算,紓解南部長期缺水問題。

行政院於今年1月6、7及19日分別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由經濟部研擬特別條例(草案),並於2月12日函送立法院審議。

供水特別條例規劃工作項目,包括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庫更新改善及淤積處理、調度及備援系統提升及新水源開發4大項。

在水庫上游部分將加強土地使用、環境生態、防災監測及集水區保育、治理及管理;水庫本身除清除既有漂流木、土石淤積外,也將增設防洪、防淤、取水工程,強化水庫排淤能力,延長水庫供水壽命;水庫下游將辦理淨水廠更新改善、汰換老舊管線等。

另為增加供水來源多元性,亦將辦理地下水及伏流水取水工程、臨海污水廠水回收再利用、里港深井復建工程、人工蓄水湖開發工程等,多面向穩定南部地區供水。

為加速土石疏濬,供水條例排除部分土地及環境法令規定。水利署表示,土石的填復或暫置,雖可免於土地管制或環境影響評估法對於土地使用的相關規定,水利署仍須實施必要的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有土石暫置地點永久置放必要的,也會依相關法令規定補辦程序,並積極與各中央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環保團體、當地居民協調溝通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紛爭及誤會。

對於莫拉克颱風帶來漂流木的處理,水利署也將積極與環保、農業等相關機關、單位協商處理方式,如仍無法於汛期前1個月完成,得逕以焚化處理,以確保汛期期間水庫安全,期能在期限內達穩定南部供水目標。若對氣候條件或空氣品質不佳時,也將暫緩焚化作業,以維護當地環境品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