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曉明:強姦案以婦女意志為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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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特約記者梁欣採訪報導)雲南省富源縣法官楊德會,涉嫌強姦14歲少女案,17日在富源縣第二法庭進行二審。由於涉案法官一審獲判無罪,只罰款二萬元,受害人及親屬不滿這樣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廣東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表示:「判斷強姦案最重要的是是否違反婦女意志?」

昨日(17日)開庭,因為是不公開審理,受害者小雯及其親屬都無法進入法庭旁聽。

據中通社報道,現年45歲的被告楊德會,原任富源縣行政庭法官。2009年2月,經女子楊麗萍牽線而與就讀該縣某中學初一的小雯發生性關係,在審訊時,小雯供稱當時是被楊麗萍「脅迫、禁錮」下被迫就範的。

從受害人提供的戶籍證明,小雯出生日期為1995年9月28日,事發當時未滿14周歲。2009年5月,根據鑒定機關對被害人小雯所作的骨齡鑒定,結論為其年齡在14周歲與16周歲之間。

馬龍縣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稱,該證據與骨齡鑒定結論不一致,不能得出「案件發生時,被害人小雯屬於未滿14周歲幼女」的唯一結論,對於公訴機關「楊德會犯嫖宿幼女罪」的指控,證據不足為由,判楊德會無罪。

對婦女權益相當關注的艾曉明表示:「不管她滿了14歲還是未滿14歲,判斷年齡不是最重要的,判斷強姦行為是不是違背婦女意志,才是最重要的。」

艾曉明認為:「強姦就是強姦,不管你是不是法官都要受到懲處的,只要各方證據、證言能證明她有被脅迫、違反婦女意志,就構成犯罪。」

2009年3月,楊德會因涉嫌嫖宿幼女、強姦等罪名被刑事拘留,同時被開除了公職。但法院一審的判決,網路上一片撻伐,二審結果如何,將會是網民關注的焦點之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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