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不敵河源紀委 雙規官員貪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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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稱自己為職業舉報人的劉堯,曾是一名從事律師行業20年的律師。最近,他在網上舉報河源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張洪春貪污腐敗問題及河源市市長劉小華濫用職權,非法徵地問題。並聲明,大貪官張洪春不伏法,他絕不停止實名舉報和網上實名發帖舉報。

劉堯表示,河源老百姓向他報料,老百姓對貪官是恨之入骨,讓他們這樣氾濫下去,這個社會就沒了。「這些案件,當地國土部門和檢察院不管,紀委也不管,我就舉報他們。」

張洪春被省紀委雙規後 河源市紀委放人

劉堯發貼表示,在廣東上演了一齣貪官擺弄省紀委的荒謬鬧劇,河源市紀委狠狠地把廣東省紀委刷了一把,讓廣東省紀委丟盡顏面。

張洪春是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藍口鎮人氏。他從部隊轉到地方,從縣委副書記做到河源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非常風光。因貪污受賄被廣東省紀委雙規一百多天,被退回河源紀委後,雖丟了局長寶座,被開除黨籍,但並未入獄。

據說,張洪春在當地享有更大「盛名」,成為「貪而不倒,腐而不倒」的牛貪官。

劉堯報料指出,2009年上半年,和平縣規劃建設局原局長張演平為了謀得和平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的位置,他動用巨額公款行賄河源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洪春。

張收賄金後,讓張演平賄賂和平縣委書記詹宇揚。但詹不吃這一套,向河源市有關部門檢舉張演平。

因張演平的行賄金是利用職權,從單位女財務手中私自拿走,因未寫字據,財務為證清白而服毒自殺。為此,其丈夫上告到廣東省省紀委,2009年7月張洪春被省紀委雙規。

但此案移交河源市紀委處理後,把張洪春放了。據內部消息稱:河源市檢察院未主動介入的原因是河源市委常務會議的一個決定。

2010年1月28日,《河源日報》《河源網》等媒體以《我市加大治腐力度,處分黨員幹部200人》為題,報導了影響較大的市國土局原局長張洪春受賄案、和平縣規劃建設局原局長張演平行賄案。

2010年3月中旬,河源市國土資源局內部宣佈,張洪春因涉嫌貪污受賄200多萬人民幣,追回其貪污受賄賬款,開除局長職務,由正處級降到副科長。

張洪春被省紀委雙規後,震驚了河源市政界,老百姓拍手歡呼,但最後被放出來,也讓當地民眾感到震驚。此案從頭倒尾,從未對社會公告,張非但沒受到刑事處罰,還保留其公務員身份,讓人不可思議。

據悉,張洪春事件又牽出一條八卦新聞,就是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曾慶洪的父親曾憲財酒後吐真言:「張洪春家人如果不是搬幾百萬到我兒子家,不是我兒子出面幫他,他能無事嗎?」但此事無法證實。

劉堯說:「省紀委抓他雙規了一百天,後交給河源市紀委,結果把他放掉,這說明紀委裡面也有腐敗份子,紀委都腐敗了,怎麼查貪官?這是國土系統公開的秘密,裡面官員不敢吭聲,就向我報料。現在張還在上班,黨員開除了,照樣做公務員,不用坐牢,他們牛得很。」


2010年1月28日,《河源日報》《河源網》等媒體以《我市加大治腐力度,處分黨員幹部200人》為題,報導了影響較大的市國土局原局長張洪春受賄案、和平縣規劃建設局原局長張演平行賄案。

舉報劉小華用失效批文非法徵地


劉堯舉報河源市市長劉小華濫用職權,非法徵地問題。


劉堯發帖指出,河源市市長劉小華為了陞官資本和「政績」而嚴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佔用土地高達210多公頃3150多畝。要求立案調查,並撤銷其所有職務。

劉堯說:「國務院不是頒布要保護18億基本農田,劉小華拿過去已失效的批文來徵地,一次非法徵用了3150多畝,包括農保地。被我一舉報,他把那個碑毀了(基本農田的碑)。這個劉小華案,廣東省紀委已經受理了,受理通知書我已經收到了。」


豎立在田邊的基本農田的碑,在劉堯舉報後,被摧毀了。(大紀元)


當地政府為了搞房地產開發,強行徵用河源源城區東埔街道辦東埔村、高塘村、大陽升村共約2.1平方公里(3150畝)農用地,遭到當地居民反對。

這場徵地行動由社會閒雜人員組成的拆遷隊伍,對當地老百姓實施恐嚇、威脅、暴力拆遷和徵收土地房屋,導致數千農民合法權益受損。

劉堯說:「這場暴力徵地跟土匪一樣,如火如荼,你沒有合法手續徵地,還說人家違法,打人家房屋拆掉了,你不拆,就向村民施加壓力,還打到村民住醫院,跟土匪沒兩樣,三千多人生活沒有著落,(政府)還說安置的很好,都是騙人的。」

據悉,深圳市政府於2003年委託河源市政府異地開墾的500畝基本農田保護區,也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非法徵收範圍內。

劉堯指出,當地政府屬持失效徵地批准文件實施非法徵收210公頃土地的特大土地違法行為。河源市政府於2006年4月26日取得「粵國土資(建)字(2006)70號」批准徵收農民土地文件後,並沒有在兩年內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到了2009年6月29日才開始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違反「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之規定。

劉堯說:「現在中國大陸徵用土地需兩級政府才有權審批,你一個小小市長一批就三千多畝。現在非法佔用基本農田30畝,法律規定就犯罪,要查處,為什麼這個市長批這麼多沒人管呢?我就舉報他。」


基本農田被摧毀。

村民房屋被摧毀。

*舉報人背景資料*

現年48歲的深圳律師劉堯曾因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服務,被廣東東源縣人民法院以毀壞財物罪判刑2年,引發中國律師界不滿。為此,511名深圳律師聯名發出呼籲信,公開質疑東源縣法院的判決失當。

2006年底,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派頭村村民因集體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電有限公司(下稱富源公司)佔用建設藍口水電站,劉堯為派頭村提供法律服務,並為村民提供風險代理,向富源公司索賠徵地補償款。

2007年12月,劉堯和村民前往水電站施工現場要求對方停工,雙方發生爭執。當年12月19日,劉堯被當地公安拘留。2008年1月17日,被批捕。此案歷經一審、重審,共四次庭審後,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對於自己舉報是否遭到打壓,劉堯表示,「有人在社會上揚言要殺我,我不怕。我做了20年律師,因為跟權貴鬥,把我律師執照吊銷。以前有個律師證,律師協會和司法局常找你談話、做工作,沒完沒了。現在我是老百姓,我甚麼人都敢告,我只要有法律、有證據就可以告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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