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元豐:公安部副部長趙永吉袒護顛倒黑白白撞案

人氣 12
標籤:

【大紀元7月2日訊】道德、良知、法律泯滅的和諧社會中的「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下的卻是道德淪喪。

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趙永吉:撞死人白撞的保護傘。

吉林省遼源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交警支隊長楊海軍(後又任市司法局長)的屯親徐紹起「酒後、超速、逆行」駕駛兩輪摩托車在與遼源市礦務局總醫院相隔僅二百米處將被害人夏連群撞傷後故意拖延四十多分鐘不施救導致流血過多死亡交通肇事故意殺人案。

官方的事故責任認定為:酒後超速的肇事者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死者負主要責任。並且對死者罰款100元。死者的屍體至今沒有火化。
  
被公安部、吉林省、遼源市政府、中共公檢法機關剝奪為姐姐伸冤維權上訪權利的訪民夏元豐。為尋求司法公正慘遭中共公安部高官欺凌,飽經政府精神摧殘,耗盡十幾年精力。為中國的法律尊嚴不受侵犯和國家形象不被腐敗官員褻瀆,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遼源市交警事故處理大隊向肇事者徐紹起取完筆錄就放了肇事者。

事故處理大隊張文江科長讓被害人親屬自己到肇事者家中尋求解決,又組織了調解。在調解中,肇事者的小姨子一個農村婦女在事故調解科科長王爾敏的面前向被害人親屬瘋狂叫囂:「不就撞死個人嗎,有什麼了不起!」,氣焰十分囂張。

張文江科長還忠告被害人親屬:「你們認了吧!要不!你們是不撞南牆不回頭。最後會撞得滿頭是包,還得回來跪著求他們」!

事故處理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明確寫著: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十六時四十分,遼源市西安區燈塔鄉太陽升村四組居民徐紹起(男、50 歲)駕駛吉 D50813號南方 125B型摩托車沿礦電大街由北向南行駛至銀都浴池南側三十米處,因酒後駕車、超速行駛與由道西向道東正在蹬腳踏板上車前行橫過機動車道的騎自行車人夏連群(女、41歲遼源煤機廠工人)相撞,致夏連群頭部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卻認定肇事者是「引發此事故的次要原因」,認定其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對已故無責任被害人不但強加「主要責任」,並向死者開具100元的罰單送給被害人弟弟。

此時:

被害人弟弟夏元豐在1997年駕駛BM-021A型東風後三輪摩托車出租載客時,被遼源市東遼安恕煤礦奧迪轎車撞飛翻於路邊水稻田地裡,將夏元豐從駕駛室前風檔玻璃窗撞飛出車外致其左小腿脛骨骨折正住在遼源市礦務局總醫院治療。同車乘客還有一對夫妻二人,孕婦輕傷,住院一個月後安然順產一嬰。該案奧迪轎車負全責。

夏元豐對公安機關放跑肇事者又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向無責任被害人強加主要責任並且向死者開具罰單顛倒黑白的處理結果不服,為求公道不得不通過關係打通官方,在當年就拄著雙拐(左小腿脛骨骨折,打有外「支架」)托人一同進京到了公安部疏通,所見局長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打了電話:「你們交警沒錢花了?」「交警有學習材料了」,並告知屍體不能火化,回遼源市先走程序,此後又與公安部部長說了此事。

公、檢、法三家是狼狽為奸惡棍當道的地方,不存在公平正義。

肇事者徐紹起「酒後、超速」且又「逆向行駛」三項嚴重違法違章致一人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依據中共《刑法》第133條之規定,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由於公安機關偽造材料,顛倒黑白劃分事故責任改變刑事案件性質,「刑事案件案不移交」給司法機關審理。根據《刑法》第 402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相關規定。故與遼源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海勝(現任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面談並書面投訴公安局副局長楊海軍是肇事者的屯親。可張海勝卻威脅被害人親屬說:「小心反座」
!案件由張海勝轉批給市檢察院法紀處副處長周振利主辦,周副處(現任遼源市龍山區檢察院檢察長)竟將典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打發到下一級檢察院即市龍山區檢察院法紀科查辦。市檢察院、龍山區檢察院合辦以「尚未收集到和發現犯罪證據 」作出「不立案通知」和「刑事申訴不立案複查決定」結案。

  1999年11月8日是遼源市公安局信訪局長接待日。這天,局黨委逯書記接待了被害人弟弟夏元豐、姐姐夏連榮。逯書記說「酒後駕車」就應當負全部責任。讓找省交警總隊。

  次日,去省交警總隊見到了交通處傘國才處長。傘對他們說:「今天『國家公安部督察』已到遼源市調查此事故處理正確與否」。

當天就趕回了遼源市到公安局去找公安部督察。市局信訪的人說:逯書記陪督察出去了。找了兩天。可是,逯書記陪了公安部督察兩天。夏元豐卻始終也沒有見到公安部督察的人。

事故處理人員處理交通事故的行為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

2003年7月7日夏元豐又再次進京上訪到公安部信訪辦,警號為《000324》的工作人員接待了夏元豐。但是,000324號接談員對夏元豐說:「責任認定書我們信訪改不了,這事歸公安部『交管局』管」。他即不將本案上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審理,也不給夏元豐出具任何手續或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聯繫。只是口頭告訴夏元豐:「你去公安部,也沒人接待!」

  2006年5月9日夏元豐又到公安部上訪,警號為023128號接談員沒有同夏元豐直接談話,023128告訴夏元豐18號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待夏元豐。

18號夏元豐如約到了公安部信訪接待室時,023128卻對夏元豐說:「接待你的人沒來 」。夏元豐問:什麼時候能來?023128說:「不知道!」

遼源市公安局副局長楊海軍與遼源市市委副書記、遼源市市長劉永新是親家。市長又與曾任遼源市市委書記的時任吉林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後又升任中共公安部的副部長趙永吉都是從通化市調入遼源市的。當年一個遼源市委書記、一個任遼源市委紀檢委書記。

夏元豐十餘年坎坷漫長維權路,在中共公安部的介入下,遭遇到的是冷嘲熱諷、貶低、出言不遜和在公安部的「介入」欺騙下造成的人為還要顧及他人情面仕途更多顧慮無奈。在十多年的上訪中給夏元豐造成的傷害是難以用語言來表達的。夏元豐兒子2 006年時考上大學。由於公安部助紂為虐久拖不決,造成夏元豐職業上訪,因沒錢,使孩子學業無法繼續。

夏元豐通過公安部疏通換來的只是一紙「同等責任認定書」,這還是有人替說話的結果。原因是「要依法變更為肇事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的話,遼源市要損失一批交警」 。無疑公安部他們之間卻在玩弄官官相護利益驅使的把戲,又極力誤導欺騙案件不會再有進展。在世風日下的社會他們出賣良知。拜託了的公安部卻是在替誰說話?還有天理道義否?
  
夏元豐為姐姐伸冤不屈不撓,於2002年在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杭培網論壇發出帖子:

《這「『人命關天的大事’非總理管不可了」,[給國務院朱鎔基總理的一封公開信]》(當年該反腐論壇個人可以發帖子,現在已被取消發帖功能)。由此,事故責任認定變更為由酒後超速的肇事者徐紹起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也就是說把當初的責任認定顛倒過來了,糾正了錯案。

那麼當年「這還是有人替說話」才換來的只是一紙「同等責任認定書」顯然含有瑕疵。如果當年就能公正的變更事故責任,作出認定肇事者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決不會有後來夏元豐所慘遭三次違法拘留和兩次違法勞教的種種打壓和欺騙。也不會使後來的肇事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書」卻只是一紙空文。

冤案被平反後,至今卻沒有對贏得一紙空文的被害人親屬給予一分錢的補償,也沒有對枉法辦案涉案人員進行處理。有的只是對夏元豐的無休止的打壓和欺騙。

由於中共公安部的不作為,在公安部的指令下,2004年5月 31日遼源市進京上訪七人毛主席紀念堂鳴冤被遼源市政法委拘留。後夏元豐、王連英二人被違法勞動教養一年。
公民上訪的權力是中共當局制訂的憲法裡面明明白白規定的。

遼源市政法委書記向夏元豐稱:「你的事在遼源市是小事!你告到公安部八年了!你再告八年能怎的!?你息拆吧!要不!你再告!還教養你!」

2008年奧運會前夕,遼源市公安局信訪室負責人郭主任在公安局對來此上訪的人聲稱:市長說了,王連英、夏元豐,還讓他們作,還拘留、勞動教養他們!遼源市有的是錢,賠得起。

2008年7月14日,夏元豐在北京大興區壽寶莊至老三余村路上行走途中遭到大白樓便衣警察強行劫持綁架送到馬家樓。後吉林省公安廳防爆駐京辦對夏元豐說「送你回遼源市政府信訪局給你解決問題。」並專用囚車將夏元豐卻押送到了遼源市公安局防爆處。喪心病狂的一條狗遼源市政法委書記兼遼源市公安局局長任劍波在公安部、吉林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的明文指令下對夏元豐加戴手銬非法拘禁九天後,又再次強行對夏元豐非法勞動教養一年。

2009年十月前後,遼源市龍山區檢察院十多個人對夏元豐寸步不離跟蹤監控五十多天。樓道口有監控器。

2010年中共二會期間在夏元豐的住處,除了去年十月樓道口有監控器外,又增設了窗外面在樹上高高掛起的攝像頭對著夏元豐家的窗口。

中共司法部、公安部有像「趙」永吉這麼「好」的「(好)副部長欺壓、「欺騙」遵紀守法過於善良的中國百姓,是我中華民族的恥辱,是中國法律的悲哀。
試問如此「好」的副部長,難道就此會罷訪息訴嗎??

當今社會公平和正義蕩然無存,倫理淪喪的中國在貪官們欺壓下已是冤聲遍地,整個社會充滿怨憤。。

嘴上掛著「公平和正義」但卻很不講理的當局的權、錢交易的黑暗使五千年來的精髓幾乎喪失殆盡,已無公平、正義、法律可言。與被害人一地的異父同母的親侄是80年代中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後留校任教,可對自己的親姑姑所遭遇的冤屈卻愛莫能助。這就是可悲的法制提倡和諧社會「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的黨國。

可一個國家的行政執法機關和中共公安部高官都在欺壓百姓袒護違法者,執法官員都層層推諉官官相護,不惜個人前程拚命玩法。中國的法律存在這樣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度已形同虛設一紙空文,還如何能讓中國的平民百姓信賴當今的執政者??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4校前道路交通事故高 北縣1月內改善
加強執法宣導  北縣交通事故降低
投書:疑中共高官參與荒謬認定並向死者開具罰單案
夏元豐:中共公安部助紂:不就撞死個人嗎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