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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纠正 国产局:有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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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5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国有地出售后遭囤积获利,今天通过纠正国有财产局。国产局表示,已停止标售台北市区国有土地,并依行政院指示建立国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后买回机制。

监察院调查发现,民国93年到98年,国有财产局出售台北都会区199案国有地,75案未开发,部分被转手3、4次,国有地出售后遭长期囤积获利等情形确实存在,今天通过纠正案。

国产局表示,已停止标售台北市区国有土地,并依行政院指示建立国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后买回机制。

国产局说,台北市、台北县位属都市计划地区面积在100坪以上者,得标人没有在2年内(须经都市设计审议者为3年)利用(即取得建造执照并开工),国产局将以原价买回,以提高国有土地出售后利用效率,可避免财团、建商养地或圈地,哄抬地价。

对于纠正案文说,国产局订“国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后之原标售价格买回办理原则”,适法性值得商榷,一旦发生争议,得经司法途径解决,旷日废时。而且如果遇到市场不景气而土地价格下跌,依契约竟需由政府照原标售价格买回,“无疑保证得标者亏损反由全民共同负担”。

国产局表示,国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后原价买回办理原则是国有土地出售后,未于2至3年内利用,不论价格飙涨或下跌,都是以原价买回,土地收回国有,不加利息,国库并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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