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聯署 港記協促警方公佈罪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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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香港警方被指延遲或隱瞞向傳媒公佈刑事案的問題惹起各界關注,香港記者協會發起聯署運動,共獲得1,602名傳媒人簽名支持,是有史以來最多;他們要求警方和消防處即時發佈罪案資訊,保障市民知情權。

上個月,香港兩個地區分別發生連環傷人案及非禮案,警方未及時公開訊息,引起社會關注。香港記者協會在本週一分別在《蘋果日報》和《明報》刊登廣告,以「要求即時發佈罪案資訊,保障市民知情權」為名,要求警方及消防處將案件資訊公開,以確保記者的採訪權利和民眾的知情權。

警方訊息隱而不發

記協主席麥燕庭22日表示,發起這次聯署運動,是因為警方在2004年數碼化之後,日趨將訊息隱瞞化,記者需要靠警方每日提供一些所謂編輯注意稿去給傳媒採訪,嚴重影響市民知情權。研究發現,警方2009年每日平均發放2.7宗罪案資料,佔整年的平均罪案1.27%。港警方把99%的資訊掩蓋不發。

記協曾經多次向警方反映,但警方以保障個人私隱為由拖延應對。麥燕庭強調,1,602個聯署簽名,希望警方能聽取業界的聲音。她強調資訊自由必須要流通,警方或其它執法部門不應扮演一個操控資訊、避開第四權監察的角色。

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調查,市民對警方率由最高時的80%不斷下滑到今年9月的56.7%,是香港14年來的新低。

協會主席趙應春22日在約見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會後表示,警方同意重新檢視突發新聞分類,加入更多訊息,讓傳媒衡量新聞的重要性;也同意日後由每個警區的高級警務人員,衡量案件是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是否需要即時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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