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中共後塵 俄法院禁發行活摘器官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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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綜合報導)俄羅斯南部克拉斯諾達爾(Krasnodar)地區的法院在10月份裁定,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的調查報告屬於被禁極端主義文學,「可能為讀者造成負面的中國形象。」一上訴法院近日維持下級法院的原判。

據加拿大《全國郵報》(National Post)報導,受此判決結果的影響,如果兩位作者前往俄羅斯,討論他們就中共當局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可能會受到俄羅斯刑事起訴。兩位作者在《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一書中對他們的調查進行了詳細披露。此外,他們的著作同樣會被警方扣押。

俄濫施法律在俄消聲揭露中共罪惡事實

俄羅斯聯邦法律第114條13款「反極端主義活動」法規定,禁止發布任何被禁清單的內容,包括涉及恐怖主義、顛覆俄羅斯安全、「激發種族、國家或宗教衝突」和「侮辱民族尊嚴」的信息。違反這項法律的資料將被沒收,如果任何組織在一年內兩次違反這項法律,「應被剝奪進行出版活動的權利。」

本案可以追溯到2008年,當時俄羅斯法輪功學員得知,在克拉斯諾達爾公園展出的一些法輪功著作,被俄羅斯司法部列入極端主義內容清單中。這些資料包括喬高先生和麥塔斯先生的報告《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於2006年首次發布
,次年進行更新,並是2009年出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的基礎。

在報告中,喬高和麥塔斯先生指出,幾十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逮捕,其中許多人被虐殺,數以萬計的學員的器官被盜取,出售給來自中國境內甚至境外的「移植旅遊」患者。喬高和麥塔斯的報告在中國被禁,但是本案則是中國以外首次發生。

判決書譯本完全不理會關於兩位作者的高尚人格,只寫道:「李洪志、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的個人人格、合作關係和其它證據,對於判決結果無關緊要。這是因為作者人品或合作活動不是本次訴訟的焦點。」

麥塔斯在給上訴法庭的信中說:「俄國反極端文字的法律不是要包括這些對違反人權行為進行調查的報告。」

重重障礙阻擋 終有真相曝光

麥塔斯是資深人權律師,從事政治庇護、移民及人權法律事務多年。2006年,一位中國醫生的前妻披露前夫曾經活摘法輪功學員角膜。這件事情引起了麥塔斯對法輪功在中國所受迫害的關注。他表示:「當時沒有任何第三方組織願意對此事進行調查,所以我和喬高先生合作進行獨立調查。」

調查的結果令人震驚,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情況在中國大範圍存在,摘取的器官不僅是眼角膜、還包括心臟、肝臟及腎臟等。

據報告書的內容,在中國勞動教養所和36個秘密集中營,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除器官。報告書以大赦國際的記錄為根據,表示從2000年開始至2005年,在中國被處於死刑的犯人年平均1616名。這與同時期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數量相比,相差甚遠,是極其微不足道的一個數字。此外,在中國自發提供器官的事例極其稀少,例如:從1971年開始至2001年期間,在中國進行的共4萬393例腎臟移植手術中,在家族中自發捐贈器官的事例只有227例,僅僅佔0.6%的比例。

報告書同時指出,自從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器官移植手術量急劇增加。1999年中國肝臟移植手術是118例,此後每年以雙倍數字增加,至2003年竟突破了3,000例。這還不同於韓國的肝臟部份移植,在中國實施的是肝臟全部移植,也就是說,提供肝臟的人會失去生命。對於高達4萬1500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中國當局至今還沒作出明確解釋和答覆。

報告書中,還有中國廣西民族醫院醫生盧國平的通話錄音記錄。大衛‧喬高等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為了收集證據,直接提問「人體器官供源是否是法輪功學員?」時,盧國平多次回答「一部份來自於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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