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導遊打架案判簽保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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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08日訊】2月5日年初三,因購物問題爭執、被控於公眾地方打架的一對內地夫婦及一名香港女導遊,昨日在九龍城法院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各人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不留案底。旅遊業議會已經向涉及事件的友佳旅行社發出通知,要求在14日內提交報告。

繼去年導遊阿珍罵旅客事件之後,內地旅客和導遊再因打架事件鬧上法庭,令本港旅遊業聲譽再次受損。政府強調,類似的事件一宗也不能接受,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加強規管旅遊業界,不排除推出發牌制,立法規管。

涉案的導遊林如蓉,及來自安徽的旅客夫婦張勇和柴化芳,昨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打架,但全部否認控罪。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簽保1,000元保釋,守行為1年,不留案底。3人一年內在香港不得對任何人企圖使用暴力及威嚇,否則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遊客導遊同判守行為

3人辦妥手續離開法院。林如蓉在一名女子陪同下離開法庭,乘坐的士離去,她面對記者提問時只以多次「唔好意思」回應;而內地遊客張氏夫婦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但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今次經歷的難忘香港遊,隨著法庭程序完成而結束,感謝各界幫忙,並表示昨日會返回內地。

事發在上星期六,37歲的香港導遊林如蓉帶內地旅行團到紅磡珠寶店參觀購物。來自安徽的遊客張勇與柴化芳不滿購物安排,與導遊起爭執。雙方曾經拉扯,期間3人都報稱被打受傷,警方拘捕及起訴3人。

據知,友佳旅遊應付今次事件的策略是息事寧人,在昨日開庭前,雙方正向警方爭取簽保守行為以撤銷控罪。事發當日甚為光火的內地公務員張勇,一肚怒火向記者展示頸部的抓痕,不過,前日下午步出紅磡都會海逸酒店時,態度卻180度轉變,聲稱已收到導遊的書面道歉,並指一切只是「一場誤會,事件到此結束」。

旅議會促旅行社導遊交代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昨日表示,會接觸發生旅客同導遊衝突的友佳旅行社負責人,要求在14天內提交報告,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與組團旅行社簽署的合約,以確定有否以低於成本價組團;以及有關聘用導遊的資料,了解有否向導遊提供合理薪酬;友佳旅行社亦需要解釋,有否如報導所指,聘請了3至4名導遊,違反「一團一導遊」的指引。

議會又將於日內發信,要求女導遊林如蓉提交報告,再由規條委員會決定是否有違規及如何懲處,最嚴重可被取消導遊資格。

入境團旅行社協會主席侯叔祺則表示,已接觸到友佳旅行社,對方稱會全面配合議會的調查工作,並會預備相關資料提交議會。據他了解,友佳並沒有違反「一團一導遊」的指引,事件亦不涉及強迫旅客購物。

導遊總工會則認為,法庭處理合理,相信導遊「殺客」的現象會稍為收斂。

擬立法加強規管旅遊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對導遊與旅客打架事件感非常遺憾,指政府將全面檢討本港旅遊業監管。(香港政府新聞網)


去年發生導遊阿珍辱罵拒購物內地遊客後,旅遊業議會在2月1日推出10項新規管措施規管業界。但措施生效不足一星期,今次又發生內地旅客與導遊打架的「阿蓉事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日表示,對事件感到遺憾,認為事件嚴重影響香港旅遊業的聲譽。當局正全面深入檢討規管旅遊業界,當中包括規管架構、法例及發牌制度,稍後會提交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討論。

她表示,旅遊業議會在本月1日推出10項新規管措施,將會嚴肅及嚴格執行。而事件亦證明推出10項措施的必要性。

業界促成立法定機構監管

劉吳惠蘭聲稱,希望本港旅遊業健康發展,將會全面及深入檢討,並將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有關檢討範圍及初步構思。她表示,政府有決心,亦有能力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有業界認為,旅遊業議會不能管理入境旅遊,促請政府成立法定獨立機構以加強監管。旅遊界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認為,單靠業界自我規管並不足夠,政府有必要立法成立獨立法定機構,阻嚇害群之馬。

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認為,事件對香港旅遊形象造成沉重打擊,亦反映旅遊業議會,無嚴厲執行規管接待旅行社的10項措施,他要求議會加強執行,並儘快徹查事件。他亦同意成立法定機構,規管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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