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共政權違法犯罪何時了

上海市維權冤民杜陽明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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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2日訊】2011年3月2日上午10時,芷江西警所警察唐志進(警號034160)徐慧彬(警號4197)等3人身著便衣在我暫時居住的女兒家門前門後轉悠,(聲明:我夫妻至今居無定所,寄人籬下)我知道今天肯定有事,馬上作出二件事,1. 向妻子書面安排交代後事,作好將牢底坐穿的思想準備,2. 將有狗上門的消息告訴全世界。

10時半左右,在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況下,唐志進守住大門,徐慧彬與另一個猴臉的爬上不銹鋼柵欄圍牆,跳進我女兒家院內,畫戟式不銹鋼柵欄頭被破壞多處,(照片為憑)我以為是賊大叫「抓賊,抓賊」當我看清是芷江西警察時,知道歷史的故事將重演,今天不可能善了,我奔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徐慧彬要我打開房門,說要對我傳喚,我要他們出示傳喚證,他們拿不出任何執法憑證,就要強行入室,當時我家東面的窗子開著,徐慧彬從開著的窗口爬入,我衝上去就是一刀,徐慧彬仗著年輕敏捷的身手跳入院內,接著他們一面在東面的窗口與我對峙,一面將南面的塑料門窗強行撞擊,將插銷撞毀,(照片為憑)從窗外伸手企圖打開房門,我衝過去砍他手臂,並高呼「打倒中國共產黨」,「抓強盜」。他們暫時退到院子裡,第一次保家護權成功。徐慧彬打手機通知守在大門的唐志進爬進院子,三人南北呼應,從東、南兩面同時發起進攻,他們拿起放在院子裡的拖把、掃帚作為武器,終於打開房門,又拿起放在門口的不銹鋼晾衣桿當武器,(照片為憑)揮舞著衝進房內,我在兩面夾擊下,終於護家失敗,我恨自己沒有楊佳之能,面對強盜豺狼入侵,無法殺豺狼滅賊寇,三人將我抓捕後,徐慧彬立即用手機向躲在幕後的指揮者報告「得手了」。


被芷江西警所警察破壞的不銹鋼柵欄頭。(受害人提供)


被芷江西警所警察破壞的不銹鋼柵欄頭。(受害人提供)


警察將門窗的插銷撞毀,從窗外打開房門,綁架了杜陽明。(受害人提供)


圖為被警察當作綁架武器的拖把、掃帚、晾衣桿。(受害人提供)

我被帶到芷江西派出所,進行例行的審訊,派出所內一位比較有地位的人對唐志進、徐慧彬指示說「把刀拍照存檔,有傷的驗傷,做好材料報上去,處理不處理是上面的事情,跟我們不得界。」接著她們數人在偽造的審訊筆錄上簽字畫押,在這裡聲明:由於我的無能,在這場正義的保衛戰中,沒有傷到對方一根汗毛,如果他們有傷,肯定是翻爬柵欄時被刮傷的,如果還有下一次,我絕不會只準備一把。

接著他們對我抄身,將我的手錶、皮帶、車卡、房門鑰匙、765元人民幣搜走,放在一隻牛皮袋裡,沒有給我開具清單。在此我慎重聲明,在歸還我的當天只剩645元,所有經手牛皮袋的人都是盜竊嫌疑犯,像這種不要臉的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在2003年4月24日我第一次刑拘時,被抄走的錢幣中歸還時就少過100元。2006年我被司法枉判後,2007年2月12日到3月6日不到一個月中將我轉移三處監獄,侵吞了我妻子寄給我的三瓶六味地黃丸,這些無恥行徑與共產黨的土匪強盜行徑相比,共匪與走狗一脈相承沒法比。

我在芷江西派出所遭受的不僅是精神迫害,還有生活虐待,每次被關押餓飯是常事,與這些凶神惡煞的貓面畜生相比,餓飯已經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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