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未經同意懷孕要受罰 校方說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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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最近,河北省衡水第二中學出臺了《女教師懷孕指標審批條件》,違反此條件者一律扣罰獎金。據稱該校女性教職員占全學校教職員的三分之二,此規定一出,學校一片譁然。而對該審批條件的真實性,該校老師有的表示不清楚;有的否認,認為惡意毀謗;有的則不否認也不承認。

3月21日一位署名「黑小兒」的網友,在論壇上表了一篇《史上最牛的懷孕審批條件--炸雷了》文章,曝料河北衡水第二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而大批的招收復習生,除了老師的工作量增加了一倍多,老師們每天的工作時間長達16個小時,而且所有的節假日都被取消。文中指出,為了減少女教師的請假,學校領導們想出了令大家啼笑皆非的規定,出台了《女教師懷孕指標審批條件》,對女教師懷孕需經校方同意,否則訂有處罰的規定。

未經學校同意懷孕要受罰

女教師透露,該懷孕指標審批條件規定,結婚後的女教師未經學校同意而懷孕的,扣罰半年獎金,罰款10,000元。而「懷孕指標」要由學校安排批准,依據是否雙職工?是否班主任老師?是否擔任畢業班老師?是否獲獎?是否高級職稱?根據該項標準,由學校給予打分排隊,依次排隊安排,否則視為違反規定,扣罰半年獎金,罰款10,000元;再者,女教師獲得懷孕指標後,必須在三個月之內懷孕,如果到期沒有懷孕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而指標則安排由排分後邊的老師來懷孕。

該教師表示該審批條件一出台,引起校內一片譁然,學校女教職工有300多人,占全學校教職工的3分之2,所有的人敢怒不敢言,因為校長專制、為所欲為,如果有哪位老師提出了意見,就會受到處分,甚至開除,為了得來不易的工作,他們只有忍了。她又說,披露內部規定,期待有關部門和領導關注,恕不敢實名,以防報復。

學校的4位受訪者說法都不一致

為核實該女教師曝料的事件是否屬實,及學校將如何應對此事,本報記者致電該校教務處、教育處,均無人接聽,再致電科研處,記者聽到對方的電話中語音介紹該校高錄取率後,一位女性職工接聽了電話,一聽記者的詢問後,說:「你打錯了」,就掛斷了。

記者又先後3次致電該中學教職員手機,3位都是男性,第一位表示不清楚此事;第二位,起先說不知此事件,後又說沒這回事,是有人惡意造謠攻擊,他說生育是自由的,只要符合國家政策,學校是不會管的,並請記者到校直接與校方談。

第三位態度並不友善,當記者問及校方對女老師懷孕的限制理由為何,他首先說要查實記者的電話號碼,並說:「這事新浪、搜狐都報導了,我還需向你再報備嗎?你是不是太閒了,現已不是新聞了,各媒體都報了,你再報還有什麼價值?」記者再問:「我們想瞭解貴校對這位女老師在網路上披露的事件,學校有什麼對策或對該辦法有無做修正?」對方答稱:「我用不著跟你解釋,媒體都已披露,沒新聞價值。」就掛斷了,不過重點是這位教職員自始至終都沒否定有「懷孕指標審批條件」。讓記者納悶的是,為什麼學校的4位受訪者說法都不一致。 
 
網民有話要說

一位署名「破冰之旅」的網民發表了他的看法:學校老師和領導都是同事,可不是奴僕關係,更何況這還是所公立高中,不是私立民辦高中,不是雇傭關係。老師享有法律保護的一切權益,包括工資權、休息、休假權、懷孕生育權。這些權益學校領導沒有權力和老師的工資、獎金掛鈎。

有的民眾笑謔: 這個學校跟計生委搶權了, 比計生委還計生委。計生委只是限定生幾胎,這個學校倒是連懷孕的日子都限定好了。有人表示他的朋友在幼稚園上班,也有類似的規定。亦有老師說:每次放假前,書記也都要提醒老師們,不要計劃外懷孕。
    
一位在校任職的職工也乘機透露,在他們學校的女教師,當班主任不許懷孕,帶畢業班不許懷孕。違反者不給產假,算請病假,不給報銷各種費用,還要交罰款,算違法合同。做完月子回來上班,故意不給安排課,合同到期不給續合同,等於下崗了。即便符合條件懷孕的,也必須上課上到預產期前一個禮拜。

也有同情學校的表示,如果站在校長的出發點,懷孕生產的老師多了,臨時老師又不好招,會影響學生的學習,限制懷孕也是不得已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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