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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子無戶籍 法官陳情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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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監察委員沈美真表示,父母都是台灣人的黃姓少年,出生在巴拉圭,14歲時被母親帶回台,卻因媽媽不懂法令,讓黃姓少年成了無戶籍國民,1名熱心法官向監委陳情,這才披露此事。

「無戶籍國民所受的待遇,有時候要比外國人還要差,很不公平」,沈美真說,74年次的黃敏軒在巴拉圭出生,自幼父親就不知去向,他與母親相依為命,14歲時母親帶著他返台。

沈美真說,依當時規定,黃敏軒的母親應該先幫兒子申請居留,居留滿一定時間才能取得戶籍,但黃母不熟法令,當時沒有辦手續。後來,黃母因病過世,黃敏軒流離失所,因為無戶籍、無國民身分證,只能在社會夾縫求生存,成「幽靈人口」。

沈美真指出,監察院會調查黃敏軒案,起因於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許映鈞的陳訴,許映鈞與黃敏軒非親非故,黃敏軒為了要打工、偷身分證被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許映鈞審理此案時,發現黃敏軒身世遭遇。

為幫黃敏軒,熱心的許映鈞親自致電台北市及台北縣(新北市前身)社會局,但未能獲得有效協助,後來法官又將黃敏軒責付給海山分局員警,囑咐員警協助黃姓少年辦理戶籍登記。

沈美真說,海山分局戶口組組長林忠義把黃敏軒收為乾兒子,嘗試協助辦理戶口登記,但限於法令規定而無法達成。警方也曾找到黃敏軒的父親,讓他把兒子領回,但是還是無法解決黃敏軒身分問題。

後來,許映鈞在部落格上發表無戶籍國民的問題,黃敏軒透過網路與許映鈞重新聯繫上,許映鈞這才發現,經過這麼多年,這孩子的戶籍問題還是沒解決,法官轉向監察院陳情。

沈美真表示,監察院調查後,移民署以專案處理,同意黃敏軒繳交新台幣1萬餘元的逾期居留罰款,先出境到澳門再馬上回台,也不必被罰3年無法入境,待居留一段時間後,即可取得戶口。

她說,有熱心人士要幫黃敏軒繳1萬餘元的罰款,但沒想到,此時又發現,黃敏軒當初因犯「偽造文書」罪,法官雖給予緩刑及保護管束,但黃敏軒因為沒有定期報到,緩刑遭撤銷,雖然後來減刑,但他仍須坐牢5個半月或選擇易科罰金15萬元。

現在,除非黃敏軒可以籌到15萬元繳罰金,否則就要坐5個半月的牢,才能進一步解決戶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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