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候選特首再提23條 向北京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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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萬平綜合報導)被視為下屆特首黑馬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重提為《基本法》23條立法,再次挑起令港人深感憂慮的敏感議題。

23條(註)立法不但勾起人們對於2003年7月1日遊行的回憶,更激起人們對中共「一國兩制」與「50年不變」的隱憂。

時值大陸茉莉花敏感期,北京連茉莉花都禁賣了,六四又將至,七一接著也到來,現在翻牆術日新月異,不論官方推行什麼「盾」,都立馬失效,范徐麗泰此舉無異鼓勵港人上街表達過往支持民主的熱情,交心或適得其反。

范徐麗泰被指一石二鳥先卡位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范徐麗泰向傳媒表達自己對23條立法的看法,顯示她有意參選下屆行政長官;且可一石二鳥,一是向北京交心表態,二是測試港民接受程度。若交心獲主子青睞,范太則可順利卡位競爭特首職位。

而另一位因處理23條立法而下台的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也表態稱,23條非洪水猛獸,但指香港現在有很多民怨問題要處理,故23條立法無迫切性。她也認為,范太此時提出23條的言論,或許是試水溫或交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認為,香港與澳門情況不同,不應套用澳門例子,而且香港現有的《公安條例》,已足夠保障國家安全,並無迫切要為23條立法,反之貧富懸殊及房屋等才是當前急需處理的問題。

公民黨余若薇表示,包括艾未未及趙連海等事件,顯示大陸人權有惡化跡象;港府較早前處理民主女神像時,就顯示港府可以有很多藉口打壓,若23條立法,將會收緊人權和言論空間。

2003年逾50萬上街反23條


2003年7月1日,反23條七一大遊行的民眾,如此陣仗可知23條比洪水猛獸還可怕。(THOMAS CHENG/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反23條七一大遊行的民眾。(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反23條立法的港民在維園等待出發,當天高溫達攝氏33度。(MIKE CLARKE/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港民對中共推動香港23條立法不滿。(大紀元圖片庫)


2003年7月1日,反23條七一大遊行的民眾。(THOMAS CHENG/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香港民眾反對23條立法,加上回歸後,對社會上的諸多不滿,促使50多萬港人上街。(攝影:劉卓良/大紀元)

當年香港回歸6年之際,溫家寶到港慶祝回歸,建制派還在大唱讚歌時,香港有線電視報導香港反對23條大遊行人數超過100萬人。中共大驚切斷深圳電視網所有香港電視信號,包括英文臺,新聞節目大都改為廣告,以免香港大遊行情況向中國民間擴散。

在遊行結束時,發起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大會發言人蔡耀昌說,保守估計遊行人數超過50萬人。當日港民在酷暑下,警方稱,只估算由維園出發的人數,靜候外圍等候維園內人數走出,再進入維園,當前導部隊抵終點時,許多遊行人士尚未出發,部份媒體估計實際遊行人數多達120萬人,香港警方則承認至少35萬人。

2002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負責推銷23條,建制派也認為越快立法越好;隔年春天薩斯(SARS)襲港,致299人死亡,港府反應緩慢,令當地經濟長期一蹶不振,對比於港府對北京的政治積極性,令港人不滿施政者未為港人謀福利,更有遊行人士指建制派「出賣港人」。

這是1989年6月4日民主運動大遊行後最大規模的一次遊行,聲勢遠超預期,不僅震動香港,也震撼全球。

同年,親政府的參加區選,62人當選,當選率僅30%,比上屆區選少21席;而民主派成功取得37%即約151席,95人當選,當選率為79%。

一國兩制趨於一制

香港多個團體4月17日先後到中聯辦抗議,要求釋放艾未未等維權人士,皆遭到警方暴力攔阻,更有四名示威人士遭警方強行帶上警車,支聯會批評警方猶如大陸公安,對民間團體進行政治打壓。

香港回歸後,警方用粗暴手法對付示威者,動輒控以襲警罪,用刑事控罪阻嚇政治活動,早已司空見慣。尤其是4月中旬,香港一些地方出現了支援艾未未的噴漆畫之後,港警竟然出動專門調查殺人、綁架的重案組來調查這起「塗鴉少女」案件,與獨裁國家的恐嚇高壓不分軒輊!

當香港警隊越來越為政治服務,越來越像大陸公安,越來越沉淪墮落;港官越來越懂得揣摩上意,香港與大陸的城市毫無差別時,也就是香港失去競爭力的時候。

香港還在一國兩制下,公安化的港警就可出動重案組以刑事案件偵辦塗鴉少女,若是23條立法,北京對任何港民的異見不滿,港警就可公然效法大陸公安手段抓捕任何「艾未未」,高智晟只因為弱勢團體法輪功伸冤就被強迫失蹤,至今音訊全無,23條是比毒蛇猛獸還可怕的緊箍咒。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調查4月26日指出,有54%市民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是回歸以來新高,對新聞傳媒的整體公信力評分是6.03分,為三年半以來最低。

公民黨去年協助東涌富東邨66歲婆婆朱綺華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長通過的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打贏了官司,法院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不符合法例。令北京推動的港珠澳大橋無法立即開工,曾蔭權稱此為濫用司法程序。

借鑑三峽大壩前車之鑑,自從2003年6月1日三峽水庫正式蓄水之後,三峽庫區和大壩下游地區災害不斷,中下游近期又遇特大乾旱,證明三峽工程已成禍害中國人民的包袱。胡、溫近日更首認三峽工程問題多多。環保問題確實大於經濟大餅。

受低學歷主婦支持

港媒委託港大所做的最新特首熱門候選人民調,首次加入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及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兩個選項,結果出人意表,范太獲42%支持,吸走了政務司長唐英年及行會召集人梁振英的近半票源,連民主派的梁家傑也被吸走一些。

分析近半「轉向」支持范太的選民當中,以家庭主婦、學歷較低的選民為主。

※《基本法》23條背景

1989年六月四日天安門大屠殺事件期間,有近百萬香港市民走上街頭支持民運。中共當局恐懼港民行動,隨即在《基本法》草案中加入23條。

第23條的內容全文:香港應自行立法,以禁制判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組織在港活動、與外國政治組織連繫。

諮詢文件引起市民憂慮的部分:
– 中國大陸內如有組織被中央政府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而遭禁制,香港政府有權查禁該組織的香港分支而無需經任何調查。
– 「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分界模糊。民主的制度容許市民監察政府,但建議的條文使反對「政府」等同於反對「國家」。
– 警察無需證據和法庭手令即可入屋搜查,實屬製造白色恐怖之舉。
– 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均屬違法。知情不報者可被檢控,引入古代連坐法。
– 「煽動」「處理煽動」「管有煽動」「知情不報」之類罪行,可能會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造成潜在威脇。
– 檢控「煽動叛亂」罪行不設時限,疑當局即可無限期地追究「煽動叛亂罪行」。
– 條例適用於香港永久居民,不論他身處何方。逗留香港的人,不論國籍,也受法律約束。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通過「國家安全」的概念,港府可以隨時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取締任何民間組織。

1997年前夕,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就政權交接談判期間,北京試圖就23條叛國罪和顛覆罪進行立法,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國強烈反對,為保證政權順利交接,北京公開表示,暫擱置基本法23條立法。

2003年9月5日,時任特首董建華宣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承諾先搞好經濟,並會再次充份咨詢市民,達到共識後才再立法,並重申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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