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女不准返家 夫婦判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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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香港綜合報道)一對父母不滿9歲大女兒放學後遲回家,不准她入屋,罰她在走廊通宵站立,女童其後在樓下大堂流連至凌晨,並由保安員報警。女童父母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週一(8日)早在荃灣裁判法院,各被判12個月感化令。

9歲獨生女8日早都有到法庭,透過辯方律師提交求情信。她在信中表示希望可以一家團聚。案中母親則求情指已經後悔,承諾以後不會再犯。

裁判官表示,從不同報告得悉兩夫婦一直很照顧女兒,關係相當密切,相信今次是因為不知道做法有問題而犯錯,為了不會剝奪他們照顧女兒的時間,加上相信兩人在還押期間已有反省,所以決定兩人各判12個月感化令。

兩名當散工的被告,現年分別44歲及35歲,與9歲女兒同住青衣長宏邨。保安員於今年5月31日凌晨2時發現女童在住所走廊站立,揭發兩被告由5月30日晚9時30分起,罰女兒站立走廊已逾4小時,其後女童在屋邨大堂流連。夫婦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但裁判官不准兩人保釋,還押了17日。

社署表示,案發後才收到個案轉介,即時與醫生及社工跟進,認為現時被告夫婦和小孩情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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