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翅禁否爭議升溫 多倫多華商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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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多倫多報導)鱼翅汤在亚裔地区被视为上品佳肴和身份的象征,但过度捕杀鯊魚将打乱海洋生态系统。9月9日,多倫多執照和標準委員會在市政廳舉行禁魚翅議案公聽會,近60名支持者及反對者提出各自意見,反對者均來自華人社區,指出禁魚翅將影響餐館生意及旅遊業;環保人士及關注保護瀕臨絕種鯊魚人士,則向委員會表達支持禁食及禁售魚翅的聲音。

多倫多華商會稱,目前已收集到近萬名市民簽名,反對在多倫多市禁鯊魚翅。當天在會議上發言的近30名反對者大多數為餐館老闆、廚師和魚翅銷售商家。也有華人表示,並不是所有華人都吃鯊魚。

華人反對方要求公平經營環境

安省華商餐館會會長陳勇儀錶示,應該保持一個公平的經營環境。只禁多倫多對保護鯊魚影響不大,市議員應該建議聯邦要整個加拿大都禁止。

他表示,多倫多人要宴客,因為沒有魚翅而到密市、萬錦等周邊城市去,不僅造成餐館業的損失,也會造成多倫多經濟的損失。而且,魚翅不止用於婚宴上,有些西方人為了討好亞洲客戶也會點這個菜,很多東南亞觀光的食客會因多倫多禁魚翅,而去其它地方消費。

陽明山莊海鮮酒家經理陳新表示,反對提案主要是爭取保留中國人吃的文化和自由。陳新稱,魚翅佔其酒店營業額的15%左右,如果只禁止多倫多而周圍的城市還可以銷售,食客到其它城市去吃,會因生意受影響而裁員。他說這一禁令應在全國實行,而且漁業部要禁捕鯊魚,才能做到公平。

針對市議員關於割下捕獲的鯊魚的魚鰭,再把仍是活著的鯊魚放回海裡,這種方式太過殘忍之說。同德樓海鮮酒家經理曹強表示,這種捕殺方式只是個別,超市裡有鯊魚肉賣而且也對外出口,難道捕鯊只要鯊魚肉而把魚翅扔掉?

環保人士強調保護生態環境

獲獎電影記錄片《鯊魚海洋》(Sharkwater)的導演司徒特(Rob Stewart)表示,已收集到多倫多1,000個支持魚翅禁令的簽名,同時在網上也收集到來自世界各地超過125,000保護鯊魚的簽名支持。他聽完反對方的意見後說:「他們有合理的理由,但是我覺得為了後代,保護世界環境的意義更重大。」

萊斯•斯特勞德製作公司(Les Stroud Productions Inc.)市場營銷和品牌管理負責人Laura Bombier說:「對文化我們尊重,但我們還是要關注科學、地球生態系統、物種以及我們自己,這不是誰的文化的問題。」

做服裝設計的華人許向安表示,他從6個月前開始關注魚翅問題。他說:「我想告訴市議員,我們中國人不是全部都吃鯊魚,只是一小部份,讓他們明白這不是我們中國人的文化。我自己不吃,我的朋友也都是中國人,他們都不吃。」

對於反對方稱禁令會影響餐館生意,禁魚翅動議的提出者、市議員迪貝梅克(Glenn De Baeremaeker)表示,人們到餐館有十多種湯的選擇,不會為了一種湯開車數個小數到別的城市去。遊客到多倫多來旅遊選擇去華人餐館,不會因為沒有魚翅湯而不去吃飯,不會影響餐館生意。

同時,迪貝梅克說:「如果多倫多頒布了鯊魚禁令,那麼大多倫多地區的其它城市,甚至全國都有可能考慮實施。」

聯邦綠黨黨魁美薏(Elizabeth May)週一承諾,她將在國會提出議案,禁止在加拿大擁有,交易及銷售鯊魚翅。

市議會執照和標準委員會聽取了正反方意見後,將會出一份關於魚翅禁令的報告,委員會經舉手表決,決定最早將在11月底再次舉行會議討論,在此期間市民可向委員會表達自己意見。

9月6日,美國加州參議院以25-9的票數通過一項議案,禁止在加州買賣、交易和擁有魚翅,該議案待由州長簽署成法律。如果該議案被簽署成法律,將在明年元旦開始生效。

去年5月28日,美国夏威夷州率先签订法案禁止餐厅出售并严禁民众买卖鱼翅,随即获得参众两院通过,成为美国首个全面禁止鱼翅的州分。违反者将会被罚5,000至1.5万美元,犯案三次更会追加判监一年。

(責任編輯: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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