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耀偉案公開聆訊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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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31日訊】 卑詩高級法院貝頓(Allan Betton)法官日前作出裁決,認為警察投訴專員沒有權限召開公開聆訊,因此拒絕將此案進行公開審訊。 吳耀偉案關注組對此判決感到失望。吳案今年將進入民事賠償訴訟程序。
  
關注組成員姚永安認為,此案充分反映了「警察調查警察」制度的嚴重問題,溫市警察局長的立場與涉案警員所提供的證詞自相矛盾。
  
他同時質疑,吳耀偉是知悉警察敲門才開門的,怎麼會一開門便攻擊他們呢?調查報告吳耀偉眼角骨爆裂是自己跌落所傷,姚永安質疑,果如此,那為何吳耀偉的鼻和臉都沒有遭到擦傷呢?
  
他對法官判決表示失望,認為警察投訴專員本來想以召開公開聆訊來重建公眾信心,但結果卻再一次打擊公眾對整個制度的信心。
  
關注組成員朱偉光表示,每年投訴警察濫用權力的案件很多,只有極少數案件有機會獲得公開聆訊,而吳耀偉案就是其中一宗嚴重案件,現在卻無緣了解案件真相。
  
吳案關注組還相信,如果召開公開聆訊,兩名警員需要宣誓作供,並且有可能被裁定違紀。直到今天,兩名警員都沒有受到處分,他們認為當日是以適當的武力來對待吳耀偉的。

吳耀偉被誤打案始末

案件發生在2010年1月21日清晨,溫哥華居民吳耀偉在睡夢中被門鈴驚醒,他開門後,警察未經仔細盤問即將其打傷。吳的眼角、身體多處受傷。
  
案發後,溫警局局長朱小蓀登門向吳耀偉致歉,並且收回警察發言人之前指吳耀偉拒捕的言論。此案之後,由三角州警察局接手調查,十個月後公布的結果表示,他們接受兩名警察的證詞,指吳耀偉襲警在先,判定警員沒有濫用武力。
  
吳耀偉案關注組曾經就調查報告提出質疑,認為「警察調查警察」 制度不能保證公正。報告發表後一個月不到,警察投訴專員以質疑調查的公正性為由,宣布要為吳案召開公開審訊,由退休法官主持。開審日期原定2011年10月17日,不想兩名涉案警員入稟法院,要求取消公開聆訊,並獲得勝訴。
  
吳耀偉的代理律師Neil Chantler認為,吳案反映出卑省警察問責制度毫無效果。
  
受害人吳耀偉已經將此案付諸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雖然吳耀偉表示事態的發展令他失望,不過不願置評。吳耀偉案的民事索償訴訟,已經排在今年開審。◇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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