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魚翅對華人小生意人影響大

余胤良聲援華裔追求平等 諸多團體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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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曹景哲舊金山採訪報導)導言:反對加州禁魚翅案AB 376的華埠街坊會、美亞正義聯盟、平等公義協會等團體和社區人士週五(23日)在舊金山中國城就禁魚翅案生效近一年來的影響舉行新聞發布會,州參議員余胤良到場聲援。

華埠街坊會(Chinatown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創會人李兆祥首先表示,今年1月開始生效的禁魚翅法案,打擊了華埠經營魚翅的小生意人,他們為了生計不得不削減了僱員,對創造稅收和創造工作造成了影響。

李兆祥還說,鯊魚不屬於聯合國公認的物種瀕危動物,這五種瀕危動物是鯨魚、海龜、犀牛、黑猩猩和老虎。而且鯊魚其它部分,比如鯊魚肉、肝、皮等其它部分都有用途,而魚翅卻不能利用。華人有吃魚翅的傳統,所以覺得這對華人很不公平。

諸多團體聲援反對禁魚翅法案(攝影:曹景哲/大紀元)

州參議員余胤良也表示,在經濟低迷的特殊時期,在短時間內強迫商家禁售魚翅,會對其造成嚴重打擊。而且,目前的聯邦法律已經對鯊魚有了足夠的保護,足以保護鯊魚的生態平衡,沒有必要再針對少數族裔再做出特別的規定。

美亞正義聯盟的周曉濱(Taylor Chow)、平等公義協會會長的李少敏、加州醫護工會代表周禮樵、舊金山機場國際經濟暨觀光主任李偉良(Bill Lee)、舊金山中央警署社區警察顧問鄧超然及支持反對禁魚翅者出席了此次新聞發布會。

*禁魚翅案爭議大

禁魚翅案AB 376由加州兩位眾議員方文忠和霍夫曼共同提出,他們聽取了一些海洋生態學家的遊說,認為獵殺處於海洋生態食物鏈最頂端的鯊魚,是不可持續的,將導致鯊魚種群數量的減少,最終危及整個海洋生態。而華人自明朝開始就有食用魚翅的傳統,因此該法案去年5月受到部分華人社區的強烈抵制。經過一番溝通之後,方文忠修改了部分議案,並使議案通過參議院表決,2011年10月,經加州州長布朗簽署成為法案。

除了飲食傳統的衝突之外,禁魚翅法案支持者的一個有力論據是,為魚翅而捕殺鯊魚,將未死亡鯊魚的其餘部分拋回大海的場面殘忍。而這一點,使華人形象受損,曾有華人因此而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報導。

AB 376法案明令,任何人自2012年元月起,禁止在加州擁有和買賣任何魚翅。配套的AB 853法案則使得在AB 376法案生效前已購入的魚翅,可以續用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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