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滿科技公司專利侵權 初審判賠11.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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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丘石舊金山綜合報導)美國聯邦賓夕法尼亞州西區法院陪審團12月26日宣布裁定,美滿電子科技公司(Marvell Technoogy Group)侵犯卡內基梅隆大學(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兩項專利,需賠付11.7億美元。

公司老闆系華裔 或賠35億

美滿科技公司是由印尼華僑周秀文及其家人共同創辦,總部在加州聖塔克拉拉(Santa Clara),2010年曾名列全球20大半導體廠商之一。由於涉嫌盜用卡內基梅隆大學穆拉(Jose Moura)和夏威夷大學教師卡夫西奇(Aleksandar Kavcic)共同擁有的兩項專利技術被告上法庭。陪審團表示,美滿科技公司在未得到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該技術生產了幾十億片芯片,獲得大量利潤,屬專利盜用,嚴重侵權。

陪審團同時裁定,美滿科技公司的侵權行為是蓄意侵權,聯邦法官斐切爾(Nora Barry Fischer)有可能將將賠償金增加到三倍,即35.1億美元。

11.7億美元的賠償金已經超過了美滿公司的年度利潤,達到美滿公司總資產的四分之一。

消息傳出後,美滿科技公司的股價應聲下跌,26日下午收盤時跌幅達到11.7%,股價變為7.29美元。

美滿公司上訴 輸贏未可知

美滿公司當庭表示不服,表示會不斷上訴,不排除上訴到聯邦巡迴法庭的可能。

美滿公司的代理律師麥迪遜表示,該公司並未侵犯或者蓄意侵犯該專利權,此案並不屬於侵犯專利案件,案件中所涉及的兩項專利根本無法運用到該公司的產品之上。

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教授布萊恩·洛夫(Brian Love)表示,賠償金額數目越大的侵權案越容易出現反复。洛夫介紹說,2007年,微軟公司由於涉嫌盜用Alcatel-Lucent公司數字音樂技術專利,被判賠15.2億美元,在審批後的動議環節被翻案,聯邦巡迴法庭判決微軟公司勝訴,並無侵權行為。

洛夫還說,2011年2月,Abbott Laboratories公司被指在一款關節炎藥物中,使用了強生公司的專利,被判賠16.7億美元,但聯邦巡迴法庭將其駁回,稱強生公司的專利確實存在,但並沒有科技價值和使用價值,並無被侵犯的可能,判Abbott Laboratories勝訴。

洛夫最後說:「關於專利侵權案的賠付金額問題,法律上的規定是比較模糊的。一般來講賠償金額最後都會產生變化,給雙方留下迴旋餘地。」

(責任編輯: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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