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礦業巨頭Fortescue去年首次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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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澳洲編譯報導) 自從媒體爆出澳洲鐵礦砂大戶Fortescue Metals Group 在去年12月才首次上繳利稅,隨即引發各方對此的批評和關注;不過根據澳洲稅務局及專家日前的解釋,Fortescue的繳稅情況並非特例,其亦未享受何種特殊的稅務優惠,而只是按現行的公司稅賦扣減規定而行。

據澳新社消息,Fortescue Metals Group是由澳洲巨富弗瑞斯特(Andrew Forrest)創立,後被世界採礦巨擘BHP Billiton以92億澳元收購,公司現市值超過170億澳元,為澳洲第三大鐵礦砂開採商;2011年12月該公司首次上交1.4億澳元的公司稅,此事一經爆出,朝野的批評和置疑聲浪不斷。

但根據稅務局最近的統計數字,Fortescue的繳稅情況並不是唯一的。在澳洲大約4200家的礦業公司中(主要分佈在西澳及昆省),只有約1200家(或28.5%)交稅;原由很簡單:按照現行稅法,如公司尚未實現應稅利潤,即不必上繳公司稅,即便公司實現了應稅利潤,與投資相關的折舊費用等也可能超過應稅利潤,最終結果還是公司不交公司稅;依據稅法規定,礦業公司可從稅單上扣減的開支項目包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市場研究、採礦前期勘查費用、某些基礎設施投資、與投資有關的資產折舊及與礦場生態保護有關費用等。

稅務局亦說明,對礦業公司的折舊扣稅規定與其它行業的一樣;因礦業屬資本密集型行業,其在基礎設施、設備上的投資高於員工工資,這就意味著礦業公司相比其它行業公司更能在稅負扣減上得到好處;獨立企業分析師斯特單(Peter Strachan)也向澳新社記者表示,Fortescue的繳稅情況並非特例,相比業內其它公司,它也未享受任何特別的稅收優惠,而只是按正常稅負扣減規定行事,他還說,儘管礦業開採的獲利可能非常誘人,但風險和投資都很大,這些公司需要稅負減讓。

作為Fortescue公司自己,可能會強調其在西澳的Pilbara地區投下巨資建設了港口鐵路,這有利於整個經濟的發展,不過大家都很清楚,競爭對手欲使用Fortescue投資所建的設施,必須滿足對Fortescue有利的條件。

根據澳洲財政部一份報告,現在澳洲採礦業的上繳利稅佔全澳所有公司稅收入的23%,在2004/05前的10年裡,這一數字為8%,而採礦業的繁榮那時已經開始;另外,Fortescue本財政年的公司稅預計將達8億澳元,因該公司為擴大生產能力繼續投資基礎設施,隨著其利潤的增加,該公司2012/13財政年的公司稅可望翻番。

(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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