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法案裁決 不能強制零售商告知顧客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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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天祥編譯報導)週一(9月10日),舊金山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庭對舊金山手機輻射問題的立法做出裁定,稱該市不能強制零售商向顧客傳遞使用手機時,可能會暴露在危險輻射中的這項有爭議的信息。

舊金山2010年通過的這項法令原定在去年10月份生效,因全美無線通信行業協會(CTIA)將舊金山市府告上法庭,使法案未能實施。該法令要求零售商提供給每位手機購買者一份事實說明書,標明世界衛生組織已把手機輻射列為一種可能的致癌物質,並列出戴耳機、縮短談話時間以及禁止兒童使用等保護措施。零售商還被要在店內以及展示廣告中,註明手機輻射的潛在風險等警告標語。

據舊金山紀事報報導,法庭週一表示,消費者可能把舊金山的這項保護性措施理解為,表達了舊金山認為使用手機危險的觀點。但該觀點本身有爭議。法庭引用了聯邦通訊委員會的說法,即手機輻射在該機構批准範圍內安全的說法。

另外,法庭還認為,法案要求零售商傳遞、甚至含蓄地支持使用手機有害的觀點,這個要求比修訂後的說明書本身更有誤導性和爭議性。裁決認為,即使被艾索普法官批准了的法案刪減版本,也包含了一些事實以外的東西。最後,第九巡迴上訴法庭以3比0裁定,在該案持續期間禁止法令實施。

裁決由法官施羅德(Mary Schroeder)和卡拉漢(Consuelo Callahan)、臨時分配給法庭的美國紐約地方法官科曼(Edward Korman)聯合發布。

舊金山2010年手機立法的根據是美國高級法庭過去做出的一份裁決,即政府可要求企業列示出,他們產品中那些被證實是無可爭議的信息。據此標準,美國地方法官艾索普(William Alsup)去年裁定,舊金山手機法案走的太遠,會令使用者產生使用手機危險的誤導性信息。他要求舊金山市修改手機的事實說明書。但舊金山市府和美國無線電行業協會都對此裁決不服,分別提出了上訴。

舊金山市府律師赫雷拉的發言人多爾西(Matt Dorsey)表示,舊金山市律師和政策制定者在決定下一步行動前,將先審查裁決。提出訴訟的行業協會組織美國無線電協會對此未發表評論。

(責任編輯: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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