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23日訊】10月1日,中國大陸將實施新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規定。如何拼寫漢語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寫漢語的數詞、量詞、連接詞、形容詞等,都有了「法定」規範。
人名地名規範拼寫
據《新民晚報》報導,中國的人名地名會越來越多地以漢語拼音的形式出現在各種場合及名片、文書內。然而,常見的情況是,中國人名地名的拼寫相當隨意,存在大小寫錯誤、音節連接錯誤,甚至姓與名顛倒等不規範問題。
新版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明確規定,姓名必須姓在前、名在後,複姓連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姓兩個字的首字母都大寫。
如:LǐHuá(李華)、DōngfāngShuò(東方朔)、Zhāng-WángShūfāng(張王淑芳)。但人名與職務合寫時,職務不得大寫,如:Wángbùzhǎng(王部長)、Lǐxiānshēng(李先生)。
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要分寫,且首字母要大寫,如:BěijīngShì(北京市)。已專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區分專名和通名的地名都應當連寫,如:Hēi1óngjiāng(黑龍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報導稱,與原先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相比,新修訂的規則增加了在某些場合專有名詞的所有字母均可大寫且不標聲調的規定,如:WANGFUJINGDAJIE(王府井大街)。還比如,補充了「漢字數字用漢語拼音拼寫、阿拉伯數字則仍保留阿拉伯數字寫法」的規定,如:èr1íng1íngbānián(二〇〇八年)、635fēnjī(635分機)。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