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機場「7•20爆炸案」冤民冀中星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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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15日,北京首都機場「7•20爆炸案」中的冤民冀中星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很多人表示意外,社會各界憤憤不平,表達不滿。

冤民冀中星被北京當局判處6年徒刑 家屬稱「不接受」

15日上午,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的冤民冀中星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爆炸罪一審判決有期徒刑6年。

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告訴大紀元記者:「冀中星的家屬已經委託我要求上訴,我明天去看守所見冀中星,如果冀中星上訴,我將繼續為其代理。這要看他本人的意思。」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我弟弟被判刑六年,我們家屬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我弟弟不是故意引爆炸彈,他是將炸彈右手轉左手時不小心引爆的。而且他一直在喊著,他手裡有炸彈,要大家離開,不要靠近。他自己不想傷害任何人,最後炸傷了自己。沒有傷害到別人。」

7月20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震驚外界。圖為山東菏澤殘疾訪民冀中星。(網絡圖片)

家屬稱冀中星的悲劇是廣東官方不作為導致的

冀中吉表示,「這個悲劇最大的禍首是廣東治安隊那些打我弟弟致殘的人。廣東官方如果公正地處理這件事,將打人凶手依法處理,給我弟弟賠償,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悲劇。廣東官方至今都沒有任何交代。」

律師稱6年徒刑出乎意料 當局可能出於維穩目的

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在微博上表示,「冀中星被判六年有期徒刑,判決中竟然還稱是輕判,完全是出乎我的預料。之所以如此判決,也許是出於維穩目的吧。」

劉曉原對記者說:「如果判三年,以冀中星的重度殘廢,我們可以申請緩刑,現在是六年,就不能申請緩刑了。」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告訴大紀元記者:「我弟弟實在冤枉啊!他現在是沒活路了。人但凡有出路,誰會要炸死自己呢?他是吃喝拉撒全在床上,現在又沒了左手,可怎麼辦呢?有誰要是能把我弟弟的冤伸了,我們全家就給他跪在地上,磕三天三夜的響頭,我們都願意啊!」(網絡圖片)

造成冀中星悲劇的起因

據冀中星網上發帖說,他是於2005年在廣東東莞開「摩的」載客時,遭到廣東東莞治安大隊的工作人員從摩托上打下來導致癱瘓的,當時搭載的乘客也證實了,當時二人均遭受毒打。被打的身上的疤痕至今還在。冀中星找當地政府部門要求賠償,他們互相推來推去,誰也不想負責,去法院告,法院說,沒有人證,判其敗訴。

冀中吉表示,為了給冀中星治病,家裏能賣的東西全賣了,還向親朋好友借了很多債。冀中星下半身已經萎縮、潰爛了。他被生活逼得沒有活路了,在7月20日在首都機場用鞭炮裡的火藥製造了炸彈,炸彈無意中引發,炸傷了自己的左臂,導致左手截肢。

大陸民眾為冀中星鳴不平

冀中星在被人毆打致癱瘓後,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對待,喪失自理生活能力,下半身萎縮、潰爛,生活陷於絕境的情況下,去機場以自殘的方式希望能喚起官方關注,並解決他的冤情,為此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大陸民眾憤憤不平:

凱裡李茂德律師表示,「翼中星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選擇一種極端的方式讓世人關注,結果再次成為受害者。犯罪受罰有法可依,但透過之前媒體報導的翼中星維權經歷,難道不是折射出法治的軟弱無力與悲哀嗎?願今後法治的陽光能平等地普照黎民百姓,這樣的悲劇少點上演!」

魏小嘉說:「對於一個被打致殘的殘疾人,無奈下選擇此種極端方式為自己伸冤,也並未大面積傷及無辜,被判六年算從輕?那當年打他致殘的警察們該判多少年?爆炸案宣判如此效率,被打致殘卻遲遲得不到說法,中國的法律還真是公正啊!」

有律師表示,「一個致人傷殘的刑事案件都不能破案,還有何臉面判決被害人!冀中星既然要求人們遠離,就說明其主觀目的不是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安全,而是引起社會對其被致傷殘案件的注意,儘快破案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因此,冀中星的行為不符合犯罪構成的主觀條件。」

有民眾發帖質疑:「我現在最想知道的是:導致冀中星致殘的原因有結果了嗎?把一個殘疾人整進監獄獄方要對其怎麼進行管理?強姦四歲幼女,這種滅絕人性的傷害只判五年還不帶民事賠償,冀中星是讓誰受到傷害了要被判六年呢?肯請高人給解釋一下。」

有民眾感歎:「夏俊峰案冀中星案判決,司法維護權力作惡的面目昭然已揭,大法盲改成大法棍果然厲害,底層和良知想尋求司法公正的路全然堵死。」還有人表示「從未寄希望於中共有人性。『法律』是保護他們的盾、是刺向我們的矛。」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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