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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消保官协调 大统愿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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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7日电)新北市消费者保护官今天邀集大统长基食品厂及各大型连锁通路商代表研商,大统同意消费者可凭发票或收据等凭证退货 。

消保官李大鹏表示,在大统公司发生油品问题后,由于新北市人口最多,应是主要消费市场,为保障消费者权利,今天下午邀大统公司及各大通路商研商问题食用油品退货机制。

他表示,大统公司由蔡姓人员出席并参与协商,由于不断与总公司电话回报,使得整个协商过程持续到傍晚5时30分,才有明确决定。

他说,大统公司同意所生产各类食用油品,消费者均可凭各油品容器、购买发票、购买收据或其他可资证明文件,向原购买大卖场、便利商店或杂货店等通路商办理退货。

他指出,消费者若不便向原通路商办理退货,或不知向哪一家通路商办理退货,可拨打0800066200、(04)7910156、(02)82282109等电话询问最便捷退货方式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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