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為冤假錯案受害者另設「賠償委員會」能解決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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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0日訊】近日,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兼教授宋英輝在中國政法大學召開的「刑事冤案的成因、發現及糾正」研討會上提出,國家應設立專門的賠償委員會來負責冤假錯案的賠償工作。

針對中國目前對冤假錯案進行賠償的工作仍歸屬於辦案機關的現狀,宋英輝教授因顧慮辦案機關不履行賠償責任,甚至私吞賠償款而想出另設機構的辦法著實讓人拍案叫絕,似乎只要這種行政職權得以「分封而治」,所謂的賠償問題就能徹底得到解決。作為中國法學界的一名專家泰斗,作為深諳中國司法從來就不具有獨立性的體制中人,宋教授的這番話應該不是無知狀態下的信口開河,而很有可能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刻意轉移民眾視線的權宜。

從大陸媒體報導新聞的逆向思維中,我們不難發現,凡是官方發言人,包括部門負責人、專家、教授,在媒體前公開表示為某項決策徵求民意或宣稱即將改善某種不合理的行政制度時,都必定是由政策與制度引發的種種問題已然導致官民矛盾激化、民怨沸騰。因此,此時提出另設「冤假錯案賠償委員會」也足以說明,官方未能真正解決冤假錯案中的賠償問題已經使民眾的不滿呈現出「白熱化」。可見,冤案中的受害人長期處於「被冤」的狀態,且一直未曾拿到應有的賠償,而這樣的個案也在持續增加。在恐懼「維穩」失效的當口上,官方就不得不找出一位能替自己發聲的所謂權威人士來彰顯政府處事的公正與決心,以此來平息眾怒。

然而,這種只為息事寧人、掩人耳目,無意真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作秀」,則更加顯現出官方的虛偽與醜惡。在一黨專制的政體中,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司法機構,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企事業單位,都是從一根籐上結出的果實,都在汲取著黨的養分,延續著黨的生命力。辦案機關之外另設一個「賠償委員會」,不過是在殷實家庭的飯桌上多添置一副碗筷,在裝錢的大包裡多縫製一個口袋而已。

辦案機關既是冤案的製造者,又是冤案的賠付者,這樣聽來的確有些落人話柄,且如此明目張膽的私吞賠償款也顯得過於張揚。因而對於中共來說,「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最好辦法就是再設立一個名字聽起來煞有介事、職責分明,且出問題又可以拿來頂包的名曰「賠償委員會」的機構。這樣一來,貪污挪用賠償款就變得更加順理成章,肆無忌憚了。無怪一位頗有遠見的網友也預言說:「冤假錯案將更加瘋狂」。

事實上,中國的冤假錯案一直以來都處於極度瘋狂的發展狀態。不僅是強拆致死、城管暴力執法的民生案件,更有歷次政治運動大清洗而導致無數無辜民眾被屠殺的血腥案件。這一樁樁一件件冤案,哪一件不是出於中共利益集團為了掩蓋自身的過錯,為了追逐利益、滿足私慾,為了繼續實施暴力統治掃清障礙而蓄意謀劃、人為製造的?只要中共一天不承認自身的過錯,一天不斷了內心的慾望和貪婪,一天不放棄對專制暴政的信仰,那麼,中國的冤假錯案就會不停的輪番上演,「賠償」就會更加成為永遠都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

有意思的是,中共雖然口口聲聲承諾「賠償」,然而這數以千萬計的冤案所需要的賠償款項從來都不是一筆小數。如此大額度的支出對於視財如命的中共來說,本就是從老虎口中奪食,更何況是由於自己的一意孤行才造成的冤假錯案,那麼,中共定然不會自己掏腰包來支付這筆昂貴的「賠償」,而是自然而然的從納稅人上繳的各項稅費中予以支出。也就是說,為政府泯滅人性、人為製造冤案買單的,竟然是老百姓自己。當然了,在中共眼裡,納稅人的錢就是自己的錢,願意奢靡消費也好,願意為自己所犯的罪行買單也罷,錢款的所有權與最終的使用權都與納稅人無關,只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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