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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車輛亂停 小心高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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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近來有民眾接獲稅務局寄來的補稅稅單及罰單,詢問之下,才知道自己的車輛已經被監理機關註銷車牌,不能開到公共道路上,一旦被查獲,車主除了要補稅外,還要被處以2倍罰鍰。

桃園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常常因為疏忽、忙碌忘記依行照上記載之指定檢驗日期至監理機關或合格汽車檢驗廠檢驗車輛,超過6個月未驗車,監理機關將註銷車牌,車主雖然在不知道愛車車牌已註銷,並且繼續使用車輛,如:行駛於公共道路、停放巷道、街口、路邊停車格等地方,這樣的行為已經為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除補徵使用牌照稅外,還要額外加罰2倍罰鍰。

稅務局呼籲車主,車輛不論是因為逾期驗車由監理機關逕行註銷車牌或因不使用由車主申請將車牌註銷、報廢,都可別將註銷或報廢後車輛的車體隨意停放、棄置在公共道路上,如公路、街道,巷弄、路邊停車格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應停放於私人土地上或交合格環保回收廠商回收,才不會莫名其妙違法,收到高額補稅罰單,後悔莫及!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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