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無薪實習 紐約大學生請願千人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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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您會每週免費工作40小時嗎?很多大學生都這樣做。這就是所謂的無薪實習。近期,一名紐約大學的大二生反對該校無薪實習,發出一個要求就業指導中心將無薪實習的貼文撤除的請願書,並成功取得了1,000名學生的簽名背書。

《今日美國》報導,紐約大學大二學生克里斯蒂娜.伊斯納迪(Christina Isnardi)公開反對無薪實習的趨勢,要求紐約大學沃瑟曼職業中心,拆除在求職網站(CareerNet)上的違法無薪實習帖子。這個想法是她和另一位紐約大學大二學生雷切爾.懷特貝克(Rachel Whitbeck)在談論他們的無薪實習時所想到的。

伊斯納迪說:「對我來說,我已有過兩個學校發布的無薪實習經驗,我認為這兩個無薪實習都屬於極端剝削的類型。其中一個實習,我等於是免費替老闆做了他的工作。另一個實習,我只是執行一些瑣碎的任務,如按電梯按鈕、拿咖啡等。在做這兩個實習時,他們都把我像僱員一樣對待,但是我的工作沒有得到補償。」

當伊斯納迪對懷特貝克談到她的經驗時,她發現懷特貝克無法從事無薪實習的工作,因為她不願免費工作。

伊斯納迪說:「我們意識到,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可部分得到解決,如果美國勞工部當前公平勞動標準法案的法律獲得落實,至少實習生可以拿到最低工資。」

根據公平勞動標準法,對於無薪實習有以下六個規定:
1. 實習中即使包括實際操作雇主的設施,也類似於在一個教育環境中接受的訓練。
2. 實習經驗需對實習生有利益。
3. 實習生不能取代正式員工,但可以在現有員工的密切監督下工作。
4. 提供培訓實習生的單位,不應得到直接的好處,實際上有時培訓可能影響到正常的工作。
5. 實習生在實習結束之後,不一定有權得到一份工作。
6. 用人單位和實習生都了解,實習生無權在實習中得到工資。

伊斯納迪說,雖然沃瑟曼職業中心已經接受了請願書,但該中心對刪除違法的無薪實習還是很猶豫,因為它認為這樣也會影響一些學生能夠有機會跨入了解自己的專業領域。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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