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薇之死

投書:八問江蘇省反貪局,你們還反貪嗎?

沒洗澡的少女,是誰扒光了她的衣服?她的遺體就是公安局造假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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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16日訊】各位專家學者、各位媒體、各位正義之士大家好!

我是被害少女夏薇的媽媽,在此我首先要感謝大家對夏薇案的關注和支持!是您們這些好心人給了我堅持下去的勇氣和力量,萬分感激!之前我介紹夏薇被害案很簡單,因為我受到了來自啟東市公安局的死亡威脅,公安局曾有人威脅我說:今天不搞死你,老子就白入黨了。

今天我要告訴大家:夏薇是被強姦殺害的,夏薇案的案情其實並不複雜。我的獨生女兒夏薇被害死亡已經過去三年半了,至今夏薇還凍在江蘇省啟東市(被砸政府)殯儀館的大冰櫃裡。今天我們大家才知道:夏薇不是死於煤氣中毒,夏薇也不是死於疾病,夏薇是被強姦殺害的,真凶至今逍遙法外。事發當時、衛生間裡的煤氣和水龍頭都是關著的,衛生間的窗子是開著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會煤氣中毒嗎?這麼荒唐的事情就發生在江蘇省啟東市,啟東市公安局製造了一個驚天的假案!在這個假的死因背後,就站著強姦殺害夏薇的真凶!夏薇的遺體就是公安局造假的鐵證!夏薇赤身裸體死在衛生間裡!「煤氣中毒」這一結論也沒有經過法醫鑑定!啟東市公安局憑甚麼宣佈「夏薇死於煤氣中毒」?

在辦理夏薇被害案過程中、啟東市公安局造了很多假!假「煤氣中毒死亡」、假現場CO濃度測試、假的「處女膜完好」!啟東市公安局一開始就把重大嫌疑人夏建興排除在案外。理由是夏建興與高建平之間沒有辦理結婚證。看一個人是否構成犯罪,啟東市公安局竟然是用結婚證來衡量的。

事情還要從頭說起:2010年中國新年前,在江蘇省啟東市的明珠新村、發生了一起離奇的死亡。正讀初中三年級的16歲少女夏薇因父母均在外地,夏薇父母以每月1200元委託高建平(女、47歲)照顧,吃住都在高建平的家裏。可是就在2010年2月2日的下半夜,夏薇卻突然赤身裸體、離奇地死於委託監護人的家裏。當時有人說夏薇是被強姦殺害、有人說夏薇可能是洗澡時煤氣死亡。那麼夏薇到底是怎樣死的哪?當時夏薇曾經被送到三家醫院搶救,根據當時幾家醫院的血液化驗結果-夏薇當時根本就沒有煤氣中毒的跡象。可是在夏薇死亡2個多月後,啟東市公安局卻做出了「夏薇死於煤氣中毒」的結論!

案發那天晚上高建平(女)在22:30分樣子帶著自己的外孫女(在自己的臥室)先睡了(據鄰居反映高建平一向睡覺比較死),剩夏薇一個人還在客廳裡看電視。高建平的姘夫夏建興凌晨1點鐘樣子來牌回到家裏,此時夏薇仍然在看電視,可是高建平早晨5點鐘起來的時候即發現-夏薇赤身裸體死在衛生間裡了。也就是說:從22:30分至凌晨5點這段時間、高建平一直在自己的臥室熟睡未醒,這段時間內只有夏薇和夏建興兩個人在客廳。那麼這期間始終在客廳裡面看電視的夏薇,是否中間到衛生間去上廁所的時候,被夏建興注意到、並尾隨進入衛生間,夏建興對正在上廁所的夏薇施暴(夏建興之前曾經對夏薇有過不軌行為),夏薇最終被夏建興打昏並扒光了衣服。還曾有知情人告訴我:此事並不是夏建興直接干的,而是夏建興把夏薇賣了處女,在夏建興來牌回到家裏後,給一個公務員打開了房門,讓其強姦夏薇。但無論怎麼說、在這段時間內現場的夏建興都是唯一的知情人。啟東市公安局恰恰放跑了最關鍵的嫌疑人夏建興,這便是啟東市公安局費盡心機銷毀醫院的血液化驗單,並在夏薇的死因上造假的目地。之後高建平這個愛錢如命的小人被人說服了,而甘願以「夏薇死於煤氣中毒」的過失責任為真凶頂罪!

夏薇被害的時間是2月2日(中國新年前10天)恰是冬季裡最寒的時候,下半夜又是一天裡最冷的時候!一個人要想洗澡的話、首先要先把衛生間的窗子關上,然後是打開氣閥、加熱水,再後才是脫衣服。事發當時,衛生間的窗子是開著的,氣閥也是關著的(客廳的電視機還開著),由此推斷夏薇當時沒有洗澡的想法!從幾家醫院的血清化驗結果也完全可以肯定夏薇根本沒有發生煤氣中毒!那麼一個根本就沒打算洗澡的少女、是誰不僅扒光了她的衣服並且弄死了她。根據夏薇當時的狀況,應該是先被打昏了,在夏薇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之後,夏薇的衣服被人扒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夏薇會沒有遭到性侵嗎?夏薇死亡後,在我為夏薇穿衣服的時候注意到:在夏薇的後腦有雞蛋那麼大的一塊青紫的傷,但是啟東市公安局一直在隱瞞夏薇後腦的傷。

草菅人命的黑警察——誰給錢就保護誰

1、在夏薇被害死亡後,最初啟東市公安局決定不予立案,後來在我被迫反應到江蘇省公安廳後,在江蘇省公安廳的督促下,才勉強在夏薇被害42天後才立案,封了現場。在此我還是要重重地提出我的第一問:最初為甚麼不立案?給我個說法。

2、案發後,啟東市公安局三家醫院都去過了,也拿到了三家醫院的血液化驗單,根據血液化驗結果-夏薇沒有煤氣中毒的跡象。但是啟東市公安局居然惡意銷毀了醫院的血液化驗結論,並且還偽造「夏薇死於煤氣中毒」!

第一家醫院——啟東市人民醫院(神經內科)。入院時間2日早晨7:00點,夏薇在這家醫院搶救了兩個多小時,在這裡為夏薇化驗了動脈血、血清並做了頭顱CT。診斷結論是「昏迷待查」,血液化驗結果——沒有煤氣中毒的跡象。

第二家醫院——啟東市中醫院(腦外科)。入院時間2日上午10:00點。夏薇在這家醫院搶救了24小時。在這裡同樣為夏薇化驗了動脈血、血清、尿液並做了心電圖。入院和出院結論都是「昏迷待查」,血液化驗結果——沒有煤氣中毒的跡象。在此我要重重提出我的第二問:啟東市公安局為甚麼要銷毀醫院的血液化驗單?

3、在此我們有必要瞭解一下煤氣中毒的機理。對於煤氣中毒的檢測,需要在中毒最初的8小時內化驗血清。CO進入血液後,就會跟血液結合生成一種叫碳氧血紅蛋白的物質。但該項檢測必須在8h之內進行,8h之後碳氧血紅蛋白會自己分解,無檢測必要。請特別注意這8小時之內!這就是為甚麼法醫不肯在「夏薇死於煤氣中毒」的結論上簽字的原因。夏薇被送至第三家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入院時間是3日凌晨1時25分,此時距案發已經有24個小時以上,因此南通大學附屬醫院為夏薇做的血液化驗結果基本沒有參考價值了。

4、我還要談談啟東市公安局做的現場CO濃度測試。為了證明「夏薇死於煤氣中毒」,啟東市公安局還做了一個假的「現場CO濃度測試!。這一測試完全是為了證明「煤氣中毒」這個假的死因而造的另外一個假!根據啟東市公安局做的現場CO濃度測試結果:打開燃氣熱水器僅10分鐘,CO的濃度就超過了測試儀的最大值625毫克/每立方米,致使該儀器損壞(補充偵查012頁)。根據它的這一說法:衛生間的CO濃度應該是遠遠超過625毫克/每立方米。CO的濃度如此之高!任何人進去應該是瞬間死亡!我們不僅要質疑:夏薇如果在這樣的環境裡已經躺3個多小時,怎麼會在血液裡檢測不出?夏薇的呼吸又怎麼可能維持長達7個小時以上、至上午的11:00左右才出現呼吸停止現象嗎?因此啟東市公安局做的這個「現場CO濃度測試」完全是造的假!

夏薇被害死亡後,分別於2010年4月份和7月份先後做過兩次屍檢。這兩次屍檢都沒有鑑定「煤氣中毒」這一項,這兩次屍檢都是為了鑑定夏薇是否死於疾病。夏薇的內臟全部被掏空取走,大腦也被鋸開做了病理解剖,至今夏薇的大腦和內臟仍然在南通公安局的福爾馬林裡泡著,最後南通市公安局排除了夏薇死於疾病的可能!我們不禁要問:夏薇不是死於煤氣中毒!不是死於疾病!夏薇赤身裸體死亡!夏薇不是被強姦殺害是甚麼?江蘇省難道不想向全國的媒體和公眾解釋一下夏薇到底因何而死嗎?心裏沒鬼怕甚麼?

夏薇是我的獨生女兒,受害的是我而不是江蘇省!我們才是犯罪行為的直接承受者,我們需要真凶伏法!這一點是我們必須堅持的底線!我堅持要真相!要真凶!讓人搞不懂的是:江蘇省至今竟無一個字的回應!這說明甚麼?這說明——根本就無謠可辟!說明「夏薇死於強姦殺人」是事實!在啟東市公安局為夏薇做的假的死因背後、就站著強姦殺害夏薇的真凶和一幫貪贓枉法的人。在此我要提出我的最後一問:江蘇省這樣拖著不處理,是在保護強姦殺人的真凶、保護那些貪贓枉法的辦案人員嗎?

5、在這裡我要提一下其中的一個細節:在夏薇被害後,當我向啟東市公安局負責夏薇案的警官顧輝提出:要求鑑定夏薇的處女膜的時候,顧輝當時對我說:「社會上還有12歲的女孩子就跟人家生孩子的那,這樣的情況你找誰?」我說:「你這是對我女兒的侮辱,你越是這樣說,我越是非要鑑定處女膜」。於是天天去找他,顧警官非常不耐煩地對我吼道:「以前我同情你,現在我恨你」。我一直求了他20多天,他就是不答應鑑定處女膜。逼得我走投無路,才想到去找公安局長。顧警官見我直接去找了局長,才在局長面前答應-檢驗夏薇的處女膜。多麼難啊!就一個處女膜的檢驗竟然讓我求了他們將近一個月!後來他們告訴我:檢驗結果是「處女膜」完好!

按說處女膜鑑定本是最簡單、最基本的鑑定,啟東市公安局只管實事求是地鑑定就可以了,至於夏薇的處女膜是否完好,其結果跟啟東市公安局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啟東市公安局犯不上為此那麼緊張。但是啟東市公安局好像很恐怖夏薇處女膜的鑑定結果,那麼啟東市公安局在為誰擔憂?當然是在為真凶擔憂,為真凶而阻撓鑑定處女膜。既然啟東市公安局做的「煤氣中毒死亡」結論是假的,「現場CO濃度測試」也是假的,那麼這個「處女膜完好」同樣非常值得懷疑!能夠買通啟東市公安局如此造假,真凶的身份不一般。

還有那個刑警楊帆:在走訪證人的時候,惡意在眾目睽睽之下給證人做筆錄,使得很多證人欲言又止。並且在記錄的時候,惡意將證人關鍵的問題不予記錄!卻將沒用的廢話寫了上去。

啟東市公安局還幫助被告人將學歷由初中修改為小學!並且幫助被告人修改對自己不利口供。考慮到被告人的口供會直接影響到「過失」還是「故意」的定性問題,故意幫助嫌疑人把不利的口供(見3月16日015頁、高建平)劃掉,換成了對自己有利的(見3月16日、016頁、高建平)。

並故意誘導被告人做對自己有利的虛假供述。(見卷宗3月29日、第021頁、高建平)和(見卷宗3月29日、023頁、高建平)。

夏薇被害案兩次開庭,勘驗人、鑑定人均未按法定程序到庭接受質詢。這是否說明啟東市公安局心虛不敢面對哪?今天的事實證明:這一切都是啟東市公安局局長劉以銀早就交代好了的。一個小刑警怎麼敢在人命案的死因上造假?夏薇被煤氣中毒的假死亡結論就是局長劉以銀做的。

就是這樣一個連死因都被造假了的人命案,居然在啟東市檢察院被審查通過了,啟東市檢察院就依據這個假的死亡結論提起公訴,啟東市人民法院就依據這個假的死亡結論判「高建平犯過失致人死亡罪5年」高建平是替人頂罪,而重大強姦殺人嫌疑人夏建興則被免予起訴!一審判決後,高建平的家屬嘴上假裝喊冤,卻又一直沒有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我們不僅要問:高建平這個知情人到底與強姦殺害夏薇的真凶之間達成了怎樣的協議?

依法啟東市人民法院是沒有權限審理這樣的人命案的!但是啟東法院就審理了夏薇案!我明白-這由不得我!當啟東市法院於2011年3月23日一審判決後,我自然對這樣的一審不服!我於5天後分別向南通市中級法院上訴,同時也向南通市檢察院和江蘇省檢察院申請抗訴,可是均被駁回!理由是:「啟東法院的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本案一點錯誤都沒有,無需抗訴」。即便是不予抗訴、南通市檢察院和江蘇省檢察院依法也應該給我書面駁回的!但是真的就是沒有給我!我明白-這由不得我!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書面駁回非常重要,由於我缺少這一級一級的書面駁回,北京的最高檢就不會受理我的案子,不給我書面駁回,就是壓住了夏薇案向下走的一切程序。就這樣夏薇案被一審就永遠終結了!!我心裏有多麼的不平衡啊!連經濟案,離婚案還給個二審的機會,我搭上了獨生女兒的一條命,卻連二審的機會都被剝奪了!我知道刑事訴訟法規定「兩審終審制」!可我女兒的人命案卻真的沒有二審。我明白-這也也由不得我!由於我沒有二審的判決書,北京的最高法也不接待我。

夏薇案真的是像他們說的那樣「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嗎??夏薇案被辦成今天這樣!我明白-這由不得我!夏薇被害案審判程序違法,認定事實錯誤,死因證據虛假,剝奪受害方的法定權利,使強姦殺人的真凶逃脫了法律制裁。依法夏薇案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那幾條抗訴的條件,但是南通市檢察院,江蘇省檢察院至今就是不予抗訴!現實告訴我們:檢察院抗不抗訴這由不得我!中國的法律並不是保護弱勢老百姓的,沒有一個真正有效的監督體制,制定再多的法律都是枉然。於建嶸教授說的好:當執法者成為權貴們的護院家丁,法律也就成了欺壓人民的工具!

在這三年半的申訴裡,我去了所有的部門,司法腐敗沒有一個部門管。我被7次非法關押,被三次拘留,還差一點就被送進精神病院,如今他們還要殺我滅口,他們就是這樣整治受害人家屬的。今天我把這些被掩蓋的真相都說了出來,如果有一天我莫名其妙地死了,我決不是自殺,而是被暗殺了(我告的是誰,就是誰殺我的)。夏薇案告訴我們一個不爭的事實——天正黑著那!請大家以後再也不要想信中國的法律了。如果我的死可以喚醒中國法律人的良知,可以換來真相,那麼是值得的!

遲夙生律師:永遠不要原諒那些不堅守法律底線的執法者!他們帶來的社會危害比殺人、搶劫、強姦、放火、爆炸更為嚴重!

我為女兒伸冤離不開大家的大支持,再次感謝大家的大愛幫助!

此致

夏薇媽媽:

手機13146860966 2013年7月1日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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