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生效 正負看法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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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美國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已於7月1日正式生效,廣告商和營銷商在網上針對兒童的跟踪將受限制,外界對新法規表達正面和負面兩極的看法。

《今日美國》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用了四年時間來聽取兒童安全倡導者的意見,呼籲更新1998年「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然而,高科技公司、在線廣告商和巨型企業都堅決反對任何新法規,因為他們利用在網上跟踪孩子們的嗜好,獲取利潤高達數十億美元。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女主席伊迪絲•拉米雷斯(Edith Ramirez)說,「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保護兒童的隱私是十分重要的。更新的COPPA規則,讓家長負責子女的個人信息,這樣也就能跟上不斷變化的技術。」

有人認為新的隱私規則是一個重要且積極的里程碑。也有人認為FTC的舉動,會扼殺針對兒童在線產品和服務的增長。尼克公司(Nick)、迪斯尼、卡通網絡和臉書(Facebook)都站在反對新規的行列。

現在,廣告商和營銷人員必須遵守13歲以下兒童「個人信息」的擴大定義,包括地理位置數據、照片、視頻和音頻文件。也禁止未得家長同意的所謂「行為廣告」,包括基於瀏覽歷史的「重新定位」廣告。

消費者保護和隱私倡導組織「數字民主中心」的杰弗裡•切斯特(Jeffrey Chester),花了四年遊說要新規則,他說:「這是在互聯網上隱私權利的一場重要勝利。」

切斯特說:「不容許有秘密跟踪或行為跟踪,在線服務將無法暗中跟隨孩子到各個不同的網站。這樣他們就無法送有針對性的廣告給兒童。」

19個公共健康、消費者和數位權利團體都支持這項新規則,其中包括兒童和青少年精神病研究院、消費者聯盟和公共利益科學研究中心。

該規則也適用於移動應用程序和「插件」,類似Facebook的「喜歡」按鈕。數以百萬計的網站上都有這種按鈕,但會有一些限制。

第三者的插件一般沒有責任,因為嚴格的限制,只適用於針對兒童的網站。但有一些批評者聲稱,這可能會扼殺一些網站, 因為他們被強制要求年齡驗證。

代表了大約20萬個應用程序製造商的「應用開發者聯盟」曾經要求延遲執行新規則。信息技術與創新基金會(ITIF)也曾表示,新的規則可能會阻止網站和開發者發展對兒童友好的服務。

在ITIF的高級分析師丹尼爾•卡斯特羅說:「COPPA新規則是一個重視規則過於創新的例子。不幸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看到如何對孩子們更有利益。」

卡斯特羅預言,因為要先獲得父母同意,才能夠給孩子提供針對性的廣告,公司和應用程序開發人員可能會增加他們對兒童的廣告數量,或只是增加流行的應用程序和在線服務的使用費。

卡斯特羅說:「許多開發商都在設法盡快遵守COPPA的新規則。這意味著他們需要減少改善自己產品的資源,轉用於支付律師費,這將進一步影響提供免費應用程序給兒童和他們網站的質量。可悲的是,監管機構對所謂『幫助孩子』已經採取了非常狹隘的觀點。」

數字民主中心的切斯特說,他們會非常密切地監察市場。他說:「我們最初將專注於數字服務,如何做到符合新規則的文字和精神。我們還計劃加強對Facebook和其他公司送垃圾食品廣告給青少年的關注。」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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