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揚臥龍:不常看望老人將違法,常回家看看給假嗎?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013年07月07日訊】華商報6月30日報道 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開始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父母在,不遠遊,這是古代封建社會的孝道,可在如今這個社會,它現實嗎?為了生存,為了養家餬口改善生活質量,很多年輕人不得不背井離鄉去城市謀生,讓他們常回家看看,現實嗎?《勞動法》實施多年,連法定的假期到現在很多私營企業都無法保證,特別是民工體力活集中謀生的行業,讓他們常回家看看,老闆批假嗎?

老人和孩子都是社會弱勢群體,從文明人性的角度來說,也該受到優待,只是這個優待只能 是國家提供社會公益性的服務,可以老人孩子優先,就比如公交車提供老弱病殘孕專座;火車站有母嬰通道;買票老人孩子可以半價;排隊的地方老人孩子可以優先,等等,但是涉及到對公眾的要求,那只能是宣傳引導,指望人心,而不能依靠法律!

因為法律是刻板的嚴肅的不可講價的!一旦法律規定下來的東西,都必須要保證她能正常運轉執行,以維護法律的權威性。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的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什麼叫經常?如何定罪?如何處罰?如何執法?一個根本就難以執行的法律,不是在坑害法律的尊嚴?

再說,常回家看看老人,慰籍老人,這歷來都是傳統道德規範的範疇,國家用法律以規範,這不是公權入私地?守護孝道用法,而我們在治理國家上,都是提倡和諧,用德治國,這莫非國家是學歐陽鋒倒練九陰真經,不怕走火入魔?今日常回家看看也入法,明天不是公交車讓座也入法、扶老人過馬路也入法,一切尊老愛幼的道德問題都來入法?

法律不是兒戲!這些道德規範的問題入法,根本無法衡量和執行,即便法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一年必須回家幾趟、街頭扶幾次老人、公交車要讓幾次座,那也不能保證法律的執行,因為無法監督確定!即使國家再細化到以電子監控、鄰居證言這些勞財費力的方式取證,那不是發自內心的善意和孝順,老人也難得到真正關懷愛護,更別提家庭幸福圓滿的!

我國法律空白還有很多,比如汽車質量召回、男子被性侵、美色行賄等等,這些實際需要的法律沒有法學專家研究制定,卻把精力花在道德規範的家庭行為上,這不是不務正業?還是別有目的,替國家分養老憂,以後養老不靠政府,包袱甩給了家庭?

──轉自作者博客

相關新聞
被騙一輩子!四張圖揭穿中共養老騙局
大陸養老金改革難 公務員或是最大阻力
大陸保險業僱黑客入侵造假 民轉購港保
為冒領父親養老金 黃金海岸一男子弒父被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