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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熱議法官攔截搜查「違憲」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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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陳天成、蔡溶紐約報導)紐約聯邦法官8月12日裁決紐約市攔截搜查(Stop-and-Frisk)政策違憲,此事已成紐約市熱門話題,也在華人社區引起熱議。

●對紐約謀殺案驟降立大功

中華總商會董事長于金山表示:「怎么會違憲呢?他看到非裔就搜嗎?他認為有合理怀疑理由的才去搜。聯邦法官指(攔檢)大部份都是少數族裔,也不見得吧,他搜中國人搜得很少啊。」

他說:「其實Stop-and-Frisk(攔截搜查)拯救了很多少數族裔青年的生命,以前紐約一年有2,400個謀殺案,其中80%是少數族裔青年互殺,主要與毒品有關系,黑人殺黑人,西班牙人殺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殺黑人,黑人殺西班牙人,這個事情很少是白人互殺,或者是中國人互殺,因為非裔、西裔犯罪率高那當然要查的比較多。」

于金山認為,現在紐約市的謀殺案從2,400件減到300件,攔截搜查有很大的功勞,拯救很多非裔、西裔青少年的生命。「被搜查的人當然都不高興,沒有人會高興,但是不高興跟凶殺案哪個是危害社區比較大的?這個措施根本就和种族歧視沒關系,這是對种族的重視,不是歧視。」
  
另外,周秉流秘書也說,槍擊案和謀殺案确實是非裔或西裔集中居住的地方,還有政府樓,那里确實是需要警察集中攔檢。會長李可喬認為:從安全的角度在犯罪發生前制止,香港的皇家警察也都是這麼做。

●對警察局也應監督

曾在聯盟廣場被攔截搜查的布朗士高中10年級學生陳麗晶說,她在被攔搜之前,對別人被搜查毫無感覺,直到自己被搜,才對攔搜有親身體會。她說:「才能體會(被搜時)那种內心的掙扎,才能體會,必須站出來面對這個問題。」

亞裔反暴力聯盟的執行主任翁曉玲介紹,自己就曾被攔截搜查過,當時的感覺很糟糕。她表示並非亞裔沒有被攔搜,而是通常被搜的人不會說,覺得沒面子。

她認為:首先,目前的攔截搜查的确沒有人監督,「甚至FBI都有人監督他們,而紐約市警察局可以『非法』做(攔截搜查),正如昨天聯邦法官裁決的『是違憲的』,而沒有人監督他們,這毫無道理,所以監督是必須的!」

其次,許多亞裔對攔截搜查西裔及非裔沒有想法。翁曉玲說:「因為我們有种族主義情結,我們不承認有。」她表示希望(通過這些法後),最終警察能夠完成他們的任務(維護治安)的同時,對待所有的人一視同仁,而不是某些人的待遇好,某些待遇差。

「不能因為人們曾經經歷過掙扎、犯過錯誤,任何機構如紐約市警察局就應該對他們實行种族主義。」翁曉玲補充。

●政策合理應用會防止犯罪

美國國會議員孟昭文(Grace Meng)認為,攔路搜身政策如被警局合理應用的話,對於防止犯罪是有用的工具。但是根據數據來看,紐約市警察對於黑人、西班牙人等一些少數族裔的搜身數字尤其高,從而引起少數族裔的質疑和不滿。

她認為,這是否已經構成歧視問題,希望聯邦政府要清楚調查。另外,下面執法的警察是否清楚相關政策,警察局內部也應該要進行檢討和調查。

法拉盛立人學苑校長周興立博士認為,攔路搜身政策有它的好處,但是攔截下來得有一個理由,應該明顯有嫌疑才攔路搜身。這個政策的問題在於執法人員的執法是否過度的問題,過度了就是擾民。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遇到警察根本沒有一點抵抗力,就跟開罰單一樣,民眾沒有講理的機會,要講理,就說要上法庭。

周興立博士認為,解決辦法應該從警察本身的認知程度上加強訓練,從警察人員本身的控制、訓練和對品質的要求上入手,讓執法更精致。這個政策不能說不對,但是執法粗糙就會造成反抗聲音大。

(責任編輯: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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