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棲媽咪不求完美:需要慢下來

作者:莎蔓莎.裴瑞特.華爾雷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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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的事那麼多,所以你不能只是踱步前進,那是危險的,必須保持時速──即便你真的擁有一個崇高的目標也該如此。

若你的超速導致碰撞,傷到自己或路上的人,你永遠都到不了目的地,當然也絕不可能準時抵達。──Sara Esther Crispe

某個早晨,鬧鐘偏偏選在那天罷工,沒有響起,當天孩子們正要去參加預訂的校外教學。

上午八點半,我從床上跳起來,發現他們租的巴士已經在二十分鐘前開走了。當下,我發狂似的,打電話給安排行程的負責人,希望能找到人員開車去。

幸運地,她給了我一位女士的電話號碼,表明她可以載孩子們去。

孩子們在七分鐘內就被送出門,手裡還拿著早餐。

除此之外,兩個較小的孩子決定一起搭便車;我只剩十二分鐘要行駛原本應該花十五分鐘的路程──我估計應該勉強辦得到。

我的眼睛緊盯著時鐘,沒注意到尾隨在後的警察,直到聽見警鳴聲要我把車開到一旁,原以為是讓警車可以超車,而後才了解到警察不是要超車,是叫我把車停在路邊。

我從未因超速而被要求開到路邊過,此刻,我想沒有比這更糟的。

我當下沒想太多,只透過車窗向他致意,「我做錯什麼?真抱歉,但我真的遲到了,因為要把孩子們送到某處……」「所以這是妳超速的原因……」他如此回答我。

可想而知,要在十二分鐘內趕到那裡,我付出了好大的代價。

當警察在檢查我的駕照並開立罰單時,我得坐在路旁等;當他終於把單子交給我時,這位警員問我知不知道自己開多快──假設這是個問題圈套,我告訴他自己並不知道,接著詢問警察所測到的時速為何,他告訴我,他沒有測,但這對我或許是有利的──我肯定超過交通號誌上每小時二十五英里的速限。

警察將罰單遞給我時,告訴我,他實際上是幫了我一個忙,因為他只讓我罰款,並沒有開記點的紅單。

我想對他說,假如他只是警告我,那樣對我的幫助會更大。但後來我決定不說,而是向他致謝,並對自己在住宅區超速感到抱歉,以此來結束對話。

畢竟,我車上有四個孩子。跟他道別後,我再度上路了。剩下四分鐘可以到達目的地,但前頭還有十分鐘的路程,以及一張可愛的一○七美元的罰單等著我。

幸運的是,我的孩子們趕上了,在剩下的路程,我小心地遵守速限。

在開回家的路上,我開始思忖那張罰單的意義,畢竟這個月是猶太的提斯利月(註:Tishrei,猶太民間曆法正月,陽曆九、十月),全都和對付自己有關──審叛和贖罪。

我不相信這是巧合;我明白這張罰單不只是超速多少英里而已,其背後肯定有更大的意義。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我被開了一張罰單,它是一個警告,不過,除了提醒自己未來應該更小心些、否則代價極高之外,並沒有產生後續的回響。

我明白自己只要心急,就有不顧時速的傾向;並了解到在我人生中,當下有某件事非常緊迫時,會有數不清的事物被我忽略或忽視。

我認為,在主要街道設立那麼慢的時速標誌是很荒謬可笑的,但我開始想到,它可能有我不知道的重要原因,也許是那條街上過去曾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孩子們經常會在那兒走動。

那個區域的時速即便真的太慢(畢竟,在我所居住的街道,時速是三十五英里),它仍是一條法律,不管我是否同意,都有義務遵守。

事實是,我拿到一張罰單,卻沒被記任何點數,這實際上是一種警告意味,一個要我覺悟的呼求,要我知道必須更留意並遵循規則的一種方法。

儘管那對我而言似乎不太有意義,但自己必須更小心,明瞭凡事並非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而有其依循的指導方針。換句話說,不管會遲到多久,我仍有義務遵守。

一想到我了解罰單背後更深層的意義後,我打電話給先生,告訴他今早發生的事及所學到的功課。

他的第一個反應提醒我,在我離開家時,他曾警告我不要超速──因為他知道我遲到了。然而,在發現警察並沒有實際測我車速後,先生立即有一個很不一樣的看法。

基於保護和支持的立場,他判斷我可能是無辜的,或許該上法庭奮鬥看看。

他開始爭論我沒有超速的可能性──警察除了開單之外,沒有其他事可做;警察可能需要達到業績,而我實際上是這個案例的犧牲品,因為沒有人會以每小時二十五英里的時速在那條街上開車,只要超速少於十英里,我就不該被開罰單。

先生說了他的看法後,我立刻為自己辯駁了起來,「是啊,我不可能開那麼快,」我為自己合理化一切,「他膽敢在我告訴他我從未被人要求把車開到一旁,且擁有完美的紀錄後,開我一張罰單?」

我開始質疑會不會是因為自己好對付才被盯上。然後,我了解或許可以上法院為此努力看看。

我可以申訴無罪,也可能會贏,尤其警察並沒有測速,我或許可以免除罰責。但即便這樣想過,我還是覺得不對。

是的,警察可能在我沒真的開那麼快時就開單了,但我知道自己極可能超過速限。是的,我知道自己有機會可以免除罰責,但如果我真的超速,我這樣做對嗎?

最後的事實是,其他人也都在超速,所以從某種角度來看,我可以因每個人都會犯一些錯,來為自己做錯的事辯護嗎?

我了解先生多麼想為我證明無罪,但我必須負起責任;我做了一件錯事,儘管沒發生什麼可怕的後果,但我並沒有同時得到一個可怕的懲罰,我想,若我付了罰款並承認違規,它就會是一個教訓,我能從中學到功課,而且不會那麼快就忘了它。

要說有什麼區別,就是我了解,若警察放過我,我可能不會花這麼多時間、這麼努力地思索這件事,也可能不會認真看待它。

回家後,我寫了一封電郵給一位好友艾咪,她近來開始更虔誠地奉行猶太教,是一個情感豐富、真實且誠懇的女士。

艾咪對事情有獨到的見解,陳述事情時非常直接。我在郵件裡提到這張罰單,並對於這麼多日子以來,我竟然在今天早上送孩子們去營隊時被逮到感到難以置信。

而後,我收到一行郵件回覆的訊息,內容出乎意外地簡單,卻又極深奧且富洞察力,是以往我從未想過的一種觀點,她如此寫:「神在告訴妳,妳的生活需要慢下來……」

就是慢下來,她多麼有智慧,我一直在東奔西跑,忙個不停,總想著用極少的時間做好多事。

它很容易被合理化、被解釋及原諒,因為我忙著做許多好事、正面的事,那就是為什麼我永遠都慢不下來。

要做的事那麼多,所以你不能只是踱步前進,那是危險的,必須保持時速──即便你真的擁有一個崇高的目標也該如此。

若你的超速導致碰撞,傷到自己或路上的人,你永遠都到不了目的地,當然也絕不可能準時抵達。

我思索她所說的,以及其中更深的意涵。我超速時,孩子們就在車上,我開始去想自己一天中的所有事情,以及當我拒絕少做一些時,我錯失了多少參與孩子們生命的機會。

要當一名媽咪、妻子、朋友、員工,再加上所有女人們都要做的其他事情,是很辛苦的。誠如另一位朋友所說的,當你有了小小孩,生活變得令人不知所措──真是度日如年,卻又歲月如梭。

有時,妳或許傾向在同一時刻處理許多重要的細節,比方說,若你可以在開車送孩子們上學時,撥打那通極重要的電話,你是在善用自己的時間。

我認識一名婦女,她在汽車儀表板上貼了一張黃色的便利貼,上面這麼寫著:「若你正在講電話,那你就不是在和你的孩子們講話……」

多麼貼切啊!是的,你可能在路上接電話,但如果你正在電話中,並且開著車,而你的孩子們也在車上,這時,肯定沒有一件事是你全心全力專注在做的,那麼,你不僅欺騙了電話中的那個人,也欺騙了你的孩子們;此外,也沒有注意到前方的道路。

度日如年,卻又歲月如梭。我開始想起孩子們對我述說他們在學校的一天,而我正在回一封電郵,或忙著工作,因此無法讀睡前故事給他們聽的那些時光。

我那時在做的事看起來似乎極為必要且重要,但卻忽略了在特定時間和地點設立的速限號誌。

在開支票付那張罰單,並簽署違規單時,我知道自己承認了更多──不只是開車超速而已。

罰單只是個提醒,我需要重新評估自己處理事情的優先順序,並檢視生命裡的各種責任。

然而,最重要的是,它提醒我,有時需要慢下來……

註:原文初刊於二○○七年「猶太婦女組織」(TheJewishWoman.org)網站上。

Sara Esther Crispe是婦女網站TheJewishWoman.org的編輯和創辦者,它是Chabad.org 所策劃的一個網站,Sara則是Chabad.org的特約作家。

除此之外,她也是一位知名的演說家與婦女議題的重量級講師。

她和先生在耶路撒冷住了八年,擔任Torat Chesed:The Institute for AdvancedLearning for Jewish Women的主任後,最近搬回美國,目前正埋首於一本依據卡巴拉(註:Kabbalah,希伯來文,猶太教口傳、密傳的一套智慧經典)頌揚性別差異的書。她和先生及四個孩子住在賓州的麥瑞恩(Merion)。@

摘編自 《媽咪不用太完美:47位時代新女性找出家庭事業平衡力》 大好書屋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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