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政法委書記暗訪意欲何為?

【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近日,某大陸媒體報導了一篇有關陝西省政法委書記為瞭解當地百姓民生狀況而遍走基層、進行暗訪的文章。在文章中,這位政法委書記聲稱已對陝西10個地級市、89個社區村莊、35個派出所和28所學校進行了15次暗訪,其目地是想改變長期以來坐辦公室聽匯報的工作形式,真正做到深入基層,履行監督、檢查的管理職能。

從表面看來,這位政法委書記的所作所為似乎無可厚非。作為當地的領導,他能放下「只聽匯報」的架子,進而走街串巷,實地考察;不得不說,其工作態度和親力親為的感覺實在是讓人頗為動容。然而,一位網友的直言不諱似乎「一語道破了天機」。他反問道:「既然是暗訪,為甚麼要報導?是怕別人不知道你在暗訪,還是怕上面看不見你怎麼發揮積極性緊跟中央?」可見,在眾多網友的心目中,政法委書記此次大肆暗訪的目地並非是真正為了瞭解民生疾苦,而是意在彪炳自己的政績,藉此邀功。於是,一些留言亦是一針見血的指出,「老百姓不看過程只看療效」,「捉到蒼蠅了嗎?是不是發現了老虎也不敢打?」

這樣看來,政法委書記的苦心經營倒有些畫蛇添足了。事實上,人們關注這則報導所表現出的譁眾取寵的效果之時,可能忽略了另一個更為重要的關鍵之處,那就是政法委,這個「一黨專政」體制下衍生的怪胎,到底能不能履行暗訪、檢查和監督的職能,有沒有資格和權力發揮操控、管理公、檢、法等司法部門的作用?

在報導政法委書記暗訪的新聞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已然透露出政法委在中國當下政治體制中所處的位置。報導稱,陝西省正在大力推進「三官一律」進社區(村)的管理辦法,具體措施是將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或司法助理員)組織動員起來,形成「三官一律」進社區(村)的長效機制。政法委書記也表示,推進這個工作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蹲在辦公室,聽匯報;二是直接深入調查、實地指揮。由此可以看出,地方的法治管理是在政法委直接領導,公、檢、法充當「打手」,具體執行的制度下完成的。也就是說,民眾的旦夕禍福、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凡是與「法治」有關的個案都只在政法委「一言堂」的審判之下進行裁定。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以及國家的司法體系等於形同虛設,盛氣凌人的權力直接成為冤假錯案的劊子手。

在中共獨裁體制的庇護下,僅憑政法委的一家之言足以抹殺各級司法機構在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的權威性和獨立性。為了達到維護自身統治地位的目地,中共一手設置的政法委甚至可以蓄意偽造一系列冤假錯案。既然法律需要事實證據來作為依托,那麼詆譭、構陷、偽造等卑劣手段和伎倆就可能被險惡之人加以運用,無法分辨真假的證據就可能堂而皇之的被列為呈堂證供。或許法律的精神意在實現公平、正義,然而實際操作中,辯駁雙方都會竭盡所能的找尋有利的角度和依據來為自身洗脫罪名、進行辯護。當法官、警察、律師都聽命於政法委的最高指令時,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就會變得毫無意義。尤其是政法委蓄意顛倒是非黑白,有意安插罪名,那麼嫌疑人必定無處申辯,不得不淪為含冤莫白的罪犯,甚至是枉死之徒。

從1949年至今,中共就是在這樣的體制下製造了無數聳人聽聞的冤假錯案。無論是最早的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還是今天的政法委員會,都是中共實行獨裁、維護一黨體制的暴力工具。之所以稱為「暴力工具」,是因為其野蠻、殘酷的行徑以及非人道的手段和方式直接導致中國境內數次大規模清洗、迫害和屠殺事件的爆發。文化大革命是如此,八九年的天安門事件是如此,新疆、西藏群體事件是如此,法輪功冤案更是如此。在當今中國,這樣的暴力工具存在一日,類似的冤假錯案就絕不會停止上演。

既然政法委是名副其實的暴力工具,那麼它的所作所為就一定不是為了造福百姓,安撫民生。既然政法委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代表,那麼它所具有的一切職能和權力也只不過是自編自導自演的劇本角色而已,實則根本不具有任何合法性,更不可能體現出更高的普世價值。如此,暗訪也好,明察也罷,政法委書記儘管花樣百出,然而其居心叵測,為了彪炳自身,維護特權的險惡用心最終將會暴露在世人面前,為人們所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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