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共落馬高官看下場 外媒:薄熙來難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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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被判無期徒刑。雖然薄熙來未當庭表示上訴,但外界普遍認為其上訴的可能性大。從中共落馬的高官陳希同、陳良宇、成克傑、劉志軍……等最終下場來看,大多評論認為,薄東山再起的機會甚微,即便上訴也鮮有人能夠藉此翻盤。

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

今天(9月22日),薄熙來被當局指控的「三宗罪」罪名成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宣判完畢後,薄被戴上手銬由法警帶出法庭。

在上個月22日至26日的開庭審理中,薄熙來對其「三宗罪」強詞辯解,百般抵賴。中共官媒原本低調報導直至結束薄案,由於薄熙來囂張氣焰,中南海被激怒。檢方以薄熙來態度傲慢,毫無悔意,拒不認罪,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今天,法庭宣讀的判決書,幾乎全盤否認薄熙來的辯護,稱沒有事實根據,多次提及「不予採納」。法院認為,薄熙來被控受賄人民幣2044萬餘元、貪污人民幣500萬元及濫用職權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

據港媒《信報》報導,今天薄熙來雖然沒有當庭表示上訴,但外界認為,他在隨後10日內上訴的可能性仍很大,然而,山東高院料將維持原判。薄案作為習李上任後的首個大案,有很大機會將在中共三中全會前完全了結。

不過,薄熙來可能也自知翻身希望不大,其在開庭的最後陳述中,他稱「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據與薄家接近的律師透露,無論判刑是輕是重,都一定會上訴。

今年7月25日,中共當局對薄熙來被以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起訴,由原來的「六宗罪」減為「三宗罪」。但薄案最大的核心黑幕是政變和活摘器官,中共政權懼垮台,一直掩蓋著這兩致命罪行。

外媒:薄熙來難翻身

對於薄熙來被判無期,《法廣》引述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的話稱,薄「重振江山」的翻身機會十分低,而這亦是判刑的目的之一。他認為,薄熙來判刑比預期中重,比陳良宇和陳希同的刑期還要長,顯然是要懲罰他早前在庭上推翻證供,樹立「抗拒從嚴」的黨內規矩。估計薄離開監獄的機會不高。

大陸政治評論家李大同對台灣《中央社》表示,此結果警告日後的政治犯,不要學薄熙來「當庭翻供」那一套。薄勢必會對判決提出上訴,否則就是對一審時全盤翻供的動作自打嘴巴。但薄熙來心裏一定也清楚,「上訴也沒有用」,不會改變任何事實,而實際上也是如此。

《中通社》引述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立新認為,如果薄熙來選擇上訴,確實沒有任何從輕判罰的情節,除非是事實認定有變化,減輕判罰已沒有甚麼空間了。

港媒《明報》報導,從陳希同被指收受55萬禮物被判監16年、陳良宇被指受賄239萬被判監18年來看,被指貪污受賄共計2500多萬元的薄熙來,扣除物價貶值因素,適當的刑期應是監禁16年至20年間,少於此屬輕判,多於此屬重判。

多數落馬高官不選擇上訴 幾無翻盤可能

薄熙來一審被判無期,但從陳希同、陳良宇、成克傑、劉志軍……等中共高官最終結局來看,多數落馬高官不會選擇上訴,而上訴者也幾無翻盤可能。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中共前人大副委員長的成克傑是中共1949年竊國後被判處死刑並處死最快的中共最高官員。1999年8月中共中紀委對成克傑涉嫌受賄等問題進行審查。

據大陸媒體披露,成克傑受賄案開庭時,成克傑一反此前認罪的口供,當庭翻供否認收受巨賄。2000年8月22日,北京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書,駁回成克傑的上訴,維持原判。

中共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今年7月8日一審宣判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據此前媒體報導,劉志軍曾告訴自己的辯護律師:「無論生死,都不上訴。」

原北京市市委書記陳希同在1998年2月因涉嫌貪污和玩忽職守罪而被逮捕起訴,同年8月最高法院對陳的貪污、玩忽職守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有期徒刑16年。

200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未在限期10日內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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