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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研五号船务委外 台国研院:专业分工

船务操作委外基于专业分工 不是因为节省经费 海洋研究与船务操作为不同专业 有明确分工及完整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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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惠萱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媒体报导,10日于澎湖发生船难的科技部国研院海研五号,为了达到省钱目的,其船长为委外派遣,国研院11日晚间发表新闻稿指出,海洋研究船为研究探测之必备工具,其航海实务并不属于海洋中心成立之研究目标,且媒体以“派遣工”形容船务操作专才,有贬低船务操作专业之嫌。国研院也澄清,此次招标公开评选海研五号之船务委外厂商时,采最有利标而非最低标的方式决标,船务委外目的并非为了节省经费。此次事件是否有船务人为疏失,科技部与国研院均尊重海事专业之调查结果。

国研院驳斥有关新手的传闻并非事实,并表示委外之船务公司为提高人力运用效率,可视海研五号及其他船舶之船期机动调动人员互相支援,但不允许固定时间整组轮替的情形发生。海研五号本航次之主要船员均具备本船之操作经验,并非新手。

国研院指出,国外也有很多以委外方式操作研究船之案例,例如:日本的研究船规模更大于海研五号,也是委外办理。此外,采委外方式是因为若于编制内设置船务操作编组,不符合海洋中心成立目的,也无法以具竞争力之待遇吸引船务操作专才。基于专业分工原则才委外办理船务操作,且委外专才均需具备相关证照,与“派遣工”层次相差很多。

此外,国研院说明,在管理实务上,操控科学仪器与船务操作系不同专业,分工明确,且皆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才是最适当的执行方式。负责船务操作的船员属性与研究探测技术人员相差极大;船员的管理系根据《船员法》,而海洋中心人员是根据《劳动基准法》。将船员的调度、差勤、考绩等管理事务交由委外公司负责,有利于研究及技术人员专注于海洋科学研究及探测作业,也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

国研院补充,以船长黄余发为例,从2003(民国92)年起即担任建和、祥和、胜和等多艘不同大型吨位船只之船长,相关经历超过10年;再以轮机长许祖雄为例,曾经担任长运、轩辕二号、竹明轮等大型船只轮机长,资历已近30年。以上说明船务人员之资历,系在于强调透过委外机制所引进之专业能力。◇

责任编辑: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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