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與港府對話前高院頒禁制令 難阻民眾留守決心

「雙學三子」尊重法庭裁決 再對受影響市民衷心道歉

【大紀元2014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不知是否巧合還是有意安排,在學聯與港府官員今天(10月21日)舉行對話前夕,高等法院突然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繼續於旺角及金鐘的馬路上集會。「和平佔中」及「雙學」(學聯及學民思潮)均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但表明不會主動撤出佔領區,不過會向參與者解釋,由民眾自行決定是否離開。

與之前不同的是,這次干擾對話的不是警方清場而是高院先後發出禁制令。先是香港計程車會主席黎海平、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委員譚駿雄以及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人士繼續佔領旺角亞皆老街、登打士街、通菜街和砵蘭街的交界,以及設立任何帳篷、路障及其它建築物等堵塞道路。

法官潘兆初認同現時堵路對公眾造成滋擾,在昨日傍晚6時半頒下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據以上旺角街道。接著再頒發中信大廈業主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礙龍匯道及添美道3個出入口。臨時禁制令有效至本周五早上10時,不過有申請人表示會申請延長。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解釋,由於臨時禁制令是民事性質,申請人可以根據禁制令要求佔領者離開,但警方不會援引禁制令進行清場。但假如佔領者在期限內無視禁制令,律政司可以控告佔領者藐視法庭,到時警方才有法理依據就禁制令執法。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晚在金鐘雨傘廣場的集會上表示,尊重法庭決定,解釋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後,佔領者可能面臨多一條控罪「藐視法庭」,屬於普通法,有機會被判罰款甚至入獄。不過,他提到普通法中有優良的傳統,英國也有案例確立公民抗命是一群人為公義願承擔罪責,會得到法官尊重。

學聯:清場絕不能挽民心

學聯則發表聲明稱尊重法庭裁決,指法庭頒佈禁制令以恢復社會秩序,是合理的,「我們再次向所有受影響的市民衷心道歉」。

學聯表示,雨傘運動的原意,就是透過公民抗命,向玩弄制度的不義政權施壓,並顯示制度的不公不義,限制人民的參選權。他們強調「正視港人正當民主訴求,才可令市民重新承認社會制度,否則無論以任何方式清場,政府都只能夠恢復所謂社會秩序,絕不能挽回所失去的民心,也終將永遠失去年青的整整一代。」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則強調市民都是自發到金鐘、旺角、銅鑼灣集會,每位佔領人士可自行決定去留。

黃之鋒說,他會到場旁聽政府與學聯對話。他認為對話是好機會讓市民認清,佔領人士並沒有收取外國金錢或推動顏色革命,而是爭取民主。

法律界推雨傘檔案計劃

另外,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代表一批法律界人士,上台宣佈推動名為「雨傘檔案」的計劃,計劃將紀錄佔領運動9月23日及往後的種種事件,令真實的歷史得以保存。這些律師將會收集目擊者及親身經歷者的證據,「無論支持反對(佔領),市民、警察或小商戶,只要是目擊者,我們都會不偏不倚記錄。」律師會以法定聲明的方式記錄資料。

雖然高院頒發禁制令,不過現場所見,大批市民仍繼續留守現場。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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