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案 終於有結果了!

殺中國留學生分屍 變態狂一級謀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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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喬亓編譯報導)2014年12月23日,經過長達8天的閉門審議,12名陪審團成員認定,曾在兩年前殺害並肢解中國留學生林俊的,32歲嫌犯盧卡‧馬格諾達(Luka Rocco Magnotta)所犯五項罪名,包括一項一級謀殺罪和其餘四項罪名,全部成立。
  
控方要求法院對所有罪名判處最高刑期,包括一級謀殺罪、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其餘控罪判監2至10年,但辯方則要求同期執行刑期。
  
據CBC報導,代表律師宣讀受害人林俊父親林迪然(Diran Lin)的聲明時表示,他希望能夠從馬格諾達身上看見悔意,但是他最終未能看見。宣讀審判的時候,馬格諾達面無表情,閉上雙眼。得知結果後,林迪然馬上致電身在中國的林俊母親和妹妹,通知他們判決結果。林迪然最後稱,家人失去了一生的希望,愛子林俊僅僅留下了一個恐怖的案件給家人。
  
馬格諾達辯護律師曾以精神分裂試圖為他脫罪,而陪審團的審議任務就是分辨馬格諾達是否蓄意、有計劃地殺害林俊。對於謀殺控罪,陪審團一共有4項選擇:一級謀殺罪、二級謀殺罪、誤殺或因精神病問題不需負刑事責任。馬格諾達的代表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對於最終的裁決表示失望,但是也感到鬆了一口氣。他表示,暫時未決定是否上訴。

無刑事責任辯護使定罪相當難做實

檢控官Louis Bouthillier對陪審團的判決結果很滿意。 他說,馬格諾達的辯護使定罪相當難做實,特別是馬格諾達自己沒有證詞,而他的律師是通過專家的證詞來為被告做無刑事責任辯護。他說陪審團做了一件出色的工作。
  
陪審團用了10週時間,來研究各階段的場景和證詞,包括案發當晚,林走進馬格諾達所住公寓樓的監控錄像,以及在以後的幾小時內,有許多圖片顯示馬格諾達在清理現場和忙碌著,偶爾還穿上受害人的衣服。

馬格諾達的表現象是性格怪癖的人

檢控官把案件的焦點集中到監控錄像和證人的證詞,證明馬格諾達是有計劃的殺人,並在數月前就精心安排了逃脫法律的追捕。

Bouthillier給陪審團展示了馬格諾達發給英國記者的電子郵件。該電郵中,馬格諾達描述了殺人的樂趣和繼續殺人的意圖——他計劃出一部描繪人死亡經過的錄像。6個月後,林案發生,圖像也被發佈到網上。檢控官指出,馬格諾達的作案看得出是借鑒了1990年代的情色驚悚片《本能》。

該案焦點:馬格諾達有精神病?

馬格諾達,32歲,前安省居民,不承認對其的5項控罪,爭辯說他患有精神病。但是他承認殺害並肢解了林俊,並把他的屍體和恐嚇信分別寄往一些政黨和學校。33歲的中國公民林俊,與馬格諾達認識時在蒙特利爾協和大學學習,林回應了馬格諾達在克雷格列分類廣告網站刊登的變態性廣告。
  
林的部份肢體被發現在馬格諾達寓所外的旅行箱裡,寄往保守黨總部和兩所溫哥華學校的包裹裡,以及在蒙特利爾的公園裡。在展開國際搜捕後,馬格諾達於2012年6月在柏林一家網吧被捕。德國警察作證,馬格諾達在被捕前,正在看他自己的通緝照。
  
馬格諾達的律師試圖說服陪審團,辯方讓馬格諾達的父親作為第一證人,其父被診斷為偏執型精神分裂症。辯詞強調精神病學的報告和醫療記錄,並說馬格諾達從少年後期就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在殺害林的時候處於精神病狀態,不能明辨是非,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
  
本月15日,魁北克最高法院法官蓋‧庫爾諾耶(GuyCournoyer)在最後指引中告訴陪審團成員,馬格諾達因為精神失常而犯罪的說法如果要被接受,就必須考慮兩個問題:馬格諾達在犯罪時候有沒有可能遭受某種精神失常;第二,這種精神失常是否讓他無法辨別對與錯。如果上述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馬格諾達則不能免於刑責。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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