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申訴無果 湖南檢察院發生墜樓事件

【大紀元2014年05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揚帆報導)湖南懷化週三發生有人從市檢察院辦公樓墜樓身亡事件。死者生前曾散發鳴冤材料。據悉,他曾因綁架罪被判刑11年,出獄後多次申訴無果。截至週四傍晚,官方未就墜樓原因及有關申訴作出解釋。

週三上午,一名男子從湖南懷化市檢察院辦公樓墜樓身亡。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週三傍晚在微博上發佈消息指:上午11時許,檢察院辦公樓B棟七樓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墜樓者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死者姚天生,男,62歲,湘西州瀘溪縣人,2002年8月,因犯綁架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滿釋放後,認為法院量刑過重,於14日上午到懷化市人民檢察院申訴,當天墜樓身亡。

本台記者週四致電懷化市檢察院,接聽人員表示對事件不清楚。詢問過有關領導後,對方又指事件由市委宣傳部統一口徑,他們不私自接受採訪。

「我剛問了下他們這邊的領導,他說現在事情統一是由市委宣傳部對外公佈這些消息,你可以打電話諮詢下那邊。我們這邊是統一口徑,我們這邊也不私自接受採訪或者答覆你。不好意思。」

記者再致電市委宣傳部,但電話直接接駁去了傳真機。

一名在檢察院附近工作的職員週四向本台表示,死者墜樓後當場死亡,她為其感到不值。

記者:「知不知道他是當場墜樓就死亡還是送院搶救無效。」

對方:「當場死亡。我覺得人對生命都沒有了盼頭,特別不值。」

記者:「現在還不清楚他到底為甚麼墜樓?」

對方:「這個我們也不清楚,好像聽說來申冤的。」

從發佈在網上的「鳴冤叫屈」材料中可以看到,姚天生指其合法購進的炸藥被當地公安局沒收導致其無法開採礦井,後瞭解到因他與當地地頭蛇李某在價格問題發生了糾紛,李某利用家屬在公安局的後台,將他的炸藥沒收。姚天生隨後向李某索賠,對方寫下4.6萬元的欠條,但未兌現。2002年,姚天生為追討欠款,將李某拘禁。李某的弟弟隨即調動公安警力,將他押到看守所,後與同案另三人一起被起訴。但其他三人只被處以「非法拘禁罪」緩刑釋放,只有他本人因交不出錢而被以綁架罪重判11年。出獄後,姚天生曾多次申訴,但始終被拒之門外。

姚天生在材料中寫道:「他們這些執法者總說反映問題要走正道,請問,正道在哪裏呢?是他們將我逼上『斜道』的。他們明知有錯卻又不認錯,怕錯被追究,怕拖出蘿蔔帶出泥,怕賠償而一味遮掩……。我相信,總會有好心人為我張目,否則我只有以死相拼。」

截至週四傍晚,懷化官方暫未公佈死者墜樓原因,也未就有關的申訴進行回應。

而據湖南《當代商報》網站引述目擊者表示,死者此前已在樓頂坐了約30分鐘,圍觀者大聲喊話勸阻,但並未奏效,對方直接跳了下來。

事件也在網上引發不少民眾的議論。一些網民感歎「在法律面前,我國還沒有做到人人平等」。網民「東郭師傅」說:當一個人因冤屈而無處申訴時,會感到絕望,就會用死來證明自己。網民「陳榮三」寫道:普通老百姓太可憐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願這些當官的善待生命。哪怕是有一點點良心,也許就能挽救一條生命,這個悲劇完全可以避免。不管發生甚麼事情,不追責,法制又不健全,人人都沒有安全感。

湖南維權法律人士羅茜週四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由於中國法制不健全,這樣的悲劇不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

「中國由於法制不健全導致很多冤案,投訴無門,即使一級跳一級,最後還是回到原點。一個是公檢法不按程序辦事,甚至製造冤案,黑白顛倒;第二政府也是胡作非為。」

近期中國頻頻發生墜樓事件,4月3日,一名女性從福建三明市梅列區政府12樓辦公室墜樓,搶救無效死亡;3月29日,福建新厝鎮村民從鎮政府內離奇墜樓身亡,遺體被匆匆運走;今年1月,山東異議人士薛明凱的父親在曲阜檢察院辦公室墜樓身亡,引發外界廣泛質疑。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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