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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廠老闆拖欠工資 法院判賠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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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編譯報導)上週四,曼哈頓聯邦法院法官對中國城衣廠拖欠13名工人工資一案進行判決。法官判定,除違反「勞工法」外,該工廠在2010年10月份關閉時,仍拖欠工人超過120萬元未付的工資,廠方必須把欠資發給工人。

該案原告為「亞美法律援助處」(AALDEF),被告為曼哈頓華埠「沃克街」(Walker Street)衣廠的兩位老闆周俊仁(Jun Reng Zhou,音譯)和梅錦賢(Jin Xian Mei,音譯),他們都居住在布碌崙。

代表衣廠工人的「亞美法律援助處」律師Ken Kimerling表示,服裝加工業血汗工廠(Garment Sweatshops)在曼哈頓仍然存在,工人仍沒有被給予超時工資和最低工資。

工廠兩位老闆曾在庭上指證是別人未能支付工人工資,但是最終聯邦法官發現他們的證詞前後不一致,證詞因此未被採信。

周俊仁和梅錦賢因行蹤不定而被稱為「隱形老闆」(Phantom Bosses)。他們在法庭作證時稱,他們不是工廠的老闆和經理,真正的老闆只有在晚上人都走的時候才會來。老闆會在晚上人都走了的時候,來到工廠計算工資,並給工人留下現金和支票。

起訴書介紹,這13名工人在紐約華埠的「沃克街」(Walker Street)工廠工作。該衣廠代理Dress Barn和Lane Bryant兩個服裝零售品牌。工廠的工人一週工作6至7天,平均1天10到12個小時,工廠趕工時工作的時間更長。該衣廠從2005年到2010年間,共拖欠工人120萬元工資,這些工資包括最低工資和超時工資。工廠按完成的件數付給工人工資,他們經常拿不到最低工資或超時工資。

每次用現金支付工資時,周俊仁和梅錦賢都會派工人到工廠附近的一個車裡面和一個人會面,讓他告知工人獲得現金工資的數額。但這些工人從沒見過想像中的老闆。

一位衣廠女工人只收到了150元的支票,而工廠老闆真正欠她200元。她請求經理把其餘的50元也付給她,以支付剛剛從手術中恢復的孫子的伙食費。但這一請求被經理拒絕了。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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