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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厂老板拖欠工资 法院判赔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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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任倩雪编译报导)上周四,曼哈顿联邦法院法官对中国城衣厂拖欠13名工人工资一案进行判决。法官判定,除违反“劳工法”外,该工厂在2010年10月份关闭时,仍拖欠工人超过120万元未付的工资,厂方必须把欠资发给工人。

该案原告为“亚美法律援助处”(AALDEF),被告为曼哈顿华埠“沃克街”(Walker Street)衣厂的两位老板周俊仁(Jun Reng Zhou,音译)和梅锦贤(Jin Xian Mei,音译),他们都居住在布碌崙。

代表衣厂工人的“亚美法律援助处”律师Ken Kimerling表示,服装加工业血汗工厂(Garment Sweatshops)在曼哈顿仍然存在,工人仍没有被给予超时工资和最低工资。

工厂两位老板曾在庭上指证是别人未能支付工人工资,但是最终联邦法官发现他们的证词前后不一致,证词因此未被采信。

周俊仁和梅锦贤因行踪不定而被称为“隐形老板”(Phantom Bosses)。他们在法庭作证时称,他们不是工厂的老板和经理,真正的老板只有在晚上人都走的时候才会来。老板会在晚上人都走了的时候,来到工厂计算工资,并给工人留下现金和支票。

起诉书介绍,这13名工人在纽约华埠的“沃克街”(Walker Street)工厂工作。该衣厂代理Dress Barn和Lane Bryant两个服装零售品牌。工厂的工人一周工作6至7天,平均1天10到12个小时,工厂赶工时工作的时间更长。该衣厂从2005年到2010年间,共拖欠工人120万元工资,这些工资包括最低工资和超时工资。工厂按完成的件数付给工人工资,他们经常拿不到最低工资或超时工资。

每次用现金支付工资时,周俊仁和梅锦贤都会派工人到工厂附近的一个车里面和一个人会面,让他告知工人获得现金工资的数额。但这些工人从没见过想像中的老板。

一位衣厂女工人只收到了150元的支票,而工厂老板真正欠她200元。她请求经理把其余的50元也付给她,以支付刚刚从手术中恢复的孙子的伙食费。但这一请求被经理拒绝了。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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