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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房產估價師Sherry王談物業投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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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岳

上期文章中Sherry王談到,投資房地產項目需要保持一顆理性、平和的心態,不要因貪心而冒進,也不要因得不到而悲觀,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她還講,因貪心不足而失敗或造成損失的例子,不僅存在於大型項目中,甚至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曾有這樣的經歷。

親友熟人VS專業經紀人

Sherry舉了一個熟人賣房子的例子。如果把房子交給經紀人處理,通常是5%至6%的佣金。但她不情願繳這麼多佣金,一定要交給一個親戚處理,理由是「親戚只收我2%或3%的佣金」,自己賺的收入可以多一些。但後來這位親戚很長時間也沒有把房子賣出去。

Sherry王一臉認真的說,「每一個中國人都有親戚是做房產經紀人的,還有一個親戚是做保險的。」初聽有些詫異,一琢磨,不無道理。功夫不負有心人,如果一心要找出個做房產或保險經紀人的親戚,還真的有可能。

不過,Sherry要提醒的是,在決定找親戚做自己的經紀人之前,一定要思量清楚,這位親戚是否是真正專業的經紀人,他/她精通於住宅還是商業?主要負責哪一區域?對自己的房產所在城市/區域是否了解?距離遠近?諸多問題都需要一一確定。

如果親友正好是與自己的房產非常「匹配」的專業的經紀人,那找親友順理成章,合乎情理。但如果舉例說,自己的房子在洛杉磯西北的San Fernando市,而親戚在橙縣的爾灣市,距離60多英里。即使這位親戚只收2%的佣金,Sherry也建議業主,在當地找一位專業的經紀人,而不是委託親戚做。

不要為撿芝麻而丟了西瓜

要去哪裡做生意,就要去哪裡找當地的專業人士。Sherry表示,自己的建議只是一個客觀的善意的提醒,並不針對任何具體的人或事。

從經濟的角度比較,親戚收取的佣金或許低,但是如果他/她對這一地區不夠了解,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把房賣出,或者不一定能賣到自己想要的價格,表面看似省了佣金,但最終收入不一定高。俗話說,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就是這個道理。如果除此之外,再賠上人情或生出什麼矛盾,更是得不償失。

房產越大,價值越高,佣金越多,但不要忘記,項目越大,涉及的問題也越多,需要披露的信息量更多,程序也更複雜,如果為了省佣金,直接自己操作或請尚不夠專業的親友做,將來出現問題造成買賣雙方糾紛的風險也會增大。相反,當地的經紀代理人(agent)更熟知當地情況,而且其背後有當地的主管經紀人(broker),表格填寫、流程把關、時間點的掌握,都會做的更專業,很可能會節省時間、增加賣價或避免潛在的麻煩。

當親友向經紀人提出代理請求……

從經紀人的角度講,當親戚提出要自己做代理時,也需要慎重考慮。一些經紀人非常認同Sherry的看法,但礙於情面不知如何拒絕親戚的請求。Sherry認為,既然是親人就應該更加為對方著想。如果自己熟悉當地情況,又是該領域的專業人士,那自然可以代理,但如果理性思考後,知道當地有比自己更適合的代理人,出於為各方負責的態度,不妨直接告訴對方這些情況,勸其去找當地的代理。當局者迷,人陷在利益得失和情面的考量當中時,看問題不一定看的清楚,作為第三方的代理人(經紀人),有責任幫業主理性分析,選擇一個最適合的方案。在8月30日《華人在美做生意 找熟人vs找專業人士》一文中,企業顧問趙軍先生也提出了相同的問題,看來這確實值得讀者特別是有投資項目的華人朋友深思。(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汪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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