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案宣判律師憤怒 多國外交官到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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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11月27日,廣東三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劉遠東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四國的領事代表前來聲援。法院附近所有路口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路人被要求查身分證。

庭審中,法院被指違法走過場,不允許律師和當事人說話,很快便當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六年,孫德勝二年半。不同案開庭處理的劉遠東被判三年。

郭飛雄從原來的一罪變二罪,辯護律師表示出離憤怒,形容這是世界司法史上最荒唐的一頁。郭飛雄在判決庭上的最後書面答覆也對枉法判決進行鞭撻、譴責。

多國大使館官員到場聲援郭飛雄

当天庭審,美國、加拿大、英國和德國四國領使館官員前往廣州天河法院現場聲援郭飛雄,但他們被警方攔截在法院門前的隔離區。據知情者披露,法院周邊路口及法院門前的警察至少有一百多人,還有很多的便衣警察。他們把守交通要道,還查過路行人的身分證。現場氣氛緊張,當局如臨大敵。

有前往圍觀的公民卜永柱現場被帶走,有一些公民則被事先要求不能離家,或只有有限的活動空間。目前仍被關押的維權律師唐荊陵的太太汪艷芳、廣東順德維權人士李碧雲等也到現場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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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開庭,當局如臨大敵,廣州天河法院門外、法院附近的各個路口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查看過往路人身分證。(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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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開庭,當局如臨大敵,廣州天河法院門外、法院附近的各個路口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查看過往路人身分證。(網絡圖片)

庭審要求律師幾分鐘答辯完 律師:非常的無恥

孫德勝的辯護律師陳以軒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介紹,今天三人開庭,郭飛雄與孫德勝是同案處理,劉遠東是同一法院,另外庭審。他認為,「今天庭審的最大特點就是完全不把法律當回事,向外宣示法院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從程序與實質上沒有任何一點講法律,非常的厚顏無恥,令我感到絕望。」

陳律師進一步解釋說:「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沒有起訴這個罪名,法院卻增加一個罪名,這就是違法。聽取我們的意見,是需要控辯雙方都要在的情況下,但是法庭卻分開來聽取意見,而且還不讓我們律師發言,也不給我們準備時間。」

據悉原本上午9點開庭,一直讓律師等到9點40分,此前是法院所謂聽取控方意見。等法院聽取律師意見時,要求律師答辯簡短,律師說話被不斷打斷,根本就不讓律師講,10點多就宣判完了。

陳律師認為,案子延期9個月,背後的法官、最高院研究後作出這個判決。他氣憤說:「幾分鐘前把律師叫到另一房間聽取意見,幾分鐘後,就給我們判決書,而且是已經蓋了章的。這叫甚麼聽取我們的意見?你判決書都事先準備好了,完全是走過場。」

宣判一罪變兩罪 律師:我出離憤怒!太黑暗了!

陳律師認為兩被告原本就無罪,現在郭飛雄再被增加一個罪名,就更加違法,自己當事人孫德勝的罪名被變更為「尋釁滋事罪」,他根本就不構成這個罪名。

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開庭,當局如臨大敵,廣州天河法院門外、法院附近的各個路口都有警察和便衣把守。查看過往路人身分證。美、加、英、德四大使館官員都來現場聲援郭飛雄案。法庭走過場後當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判6年。(網絡圖片)

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開庭,法庭走過場後當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判6年。郭飛雄的辯護律師張磊稱,這是「黑暗的一天」。(網絡圖片)

郭飛雄的辯護律師張磊在朋友圈表示,「他們要給郭飛雄直接增加一個『尋釁滋事』罪名。我出離憤怒了!太黑暗了!裝模做樣聽取律師意見,卻又不讓律師發表意見,我們四人稍說幾句辯護意見就被法官鄭昕強行全部中止發言!現在他聲稱已經聽取了辯護意見,讓我們就地等候開庭!」

郭飛雄的另一位辯護律師李金星形容此案是「世界司法史上荒唐之最」。他說:「廣州天河法院剛做完法庭詢問,法官鄭昕說:我們原公訴機關指控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罪,法院審理認為應當再增加一個罪名:尋釁滋事罪。並讓我們立即發表辯護意見,四名辯護人集體抗議,法官嚴重徇私枉法!」

郭飛雄案宣判當晚,律師劉金濱以「潰爛的司法」為題表示:「當你看到一個一個的冤案假案政治迫害案排著隊發生的時候,你會對司法機關的合法性、正當性產生強烈懷疑。你會發現,是一幫騙子和強盜在掌控司法,並假司法之名破壞法律實施,以㩴取個人利益。」

郭飛雄判決庭上的最後答覆

庭上郭飛雄沒有機會做最後的陳述,庭審後的下午,代理律師會見了郭飛雄後公布了郭飛雄書面的最後答覆。

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案開庭。法庭走過場後當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判6年。圖為郭飛雄在庭審後發表的書面最後答覆詞。(網絡圖片)

郭飛雄說:「這個判決是反正義、反法律的,是中國反民主的黑暗勢力對我和孫德勝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們是完全無罪的。」

他痛斥公檢法:「你們對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權利的我們所製造的這一政治冤案,乃是將本當用於匡扶正義、保障人權的司法機構,顛倒用於構陷無辜的公民,用於碾壓人權,用於踐踏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憲政民主事業。」

他表示,「你們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了刑律。未來民主法治時代的法庭,將用公正的方式審判你們的罪行,你們將永遠無法逃脫歷史法庭對你們罪孽深重的鞭撻。」

他還認為,這個政治迫害不可能達到壓制中國浩浩蕩蕩的民主浪潮,相反,它將幫助世人更加認清中共當局反民主的本質,將有更多的公民由於憤怒或覺醒而勇敢的站出來。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湖北省谷城縣人,1966年生,中國著名獨立作家,南方民主運動的主要人物。2013年8月8日,郭飛雄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至今羈押於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期間受到酷刑。對郭飛雄因踐行公民權利而第四次身陷囹圄,外界感到十分震驚,曾經有上百位律師加盟成立郭飛雄的法律後援團。此案曾於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兩次開庭審理。2015年11月27日,法院再次走過場開庭宣判:郭飛雄兩罪並罰六年,同案的孫德勝二年半。#

責任編輯: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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