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運警權報告:二千人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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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去年雨傘運動後,公共專業聯盟及文化界監察暴力行動組等五個團體成立「雨傘警暴資料庫」,有關報告昨日(15日)出籠,有超過2千人身心遭受傷害。研究小組促請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徹查,並會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報告。

雨傘警暴資料庫研究小組用半年時間收集及整理雨傘運動警權報告,綜合整場運動中警方使用武力及各種濫權的情況。一共收集20多個詳細受傷個案,計算出2,067人身心受傷,當中身體受傷者佔1,334人,包括528人需要入院、30名記者受襲。其中有707人心理受傷;26人受性暴力傷害。

在身體受傷者中,28人受頭部或致命傷害,當中4人因出現短暫神智不清或骨科瘀傷需留院觀察。除了直接遭受警方使用武力擊傷、毆打及驅趕致傷外。亦懷疑有人因警方在拘捕過程中使用過度武力及警員縱容暴力事件致傷,警方甚至刻意延誤救援及攻擊救護人員。

報告指警方濫權包括六個範疇,覆蓋整個執法過程,包括截查身份證,使用過份暴力及濫捕等。亦有多名警員涉行使警權時未有戴上委任證或刻意遮掩警員編號,違反《警察通例》。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雨傘運動期間部份警員用警棍直接攻擊市民頭部,有可能導致人命傷亡,他批評現時警方在使用武器方面極不透明,促請當局公開武器使用手則,讓市民監察。

研究小組促請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警隊內厲行制度改革及文化改革,並公開警察的武力指引及其它相關文件。立法會運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在雨傘運動期間的處理手法。以及促請特區政府就本報告內有關市民權利受損及警隊涉嫌濫權的指控,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提交詳盡回應報告。並指「若政府不積極回應此訴求及報告內容,他們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制定警方針對公眾活動的執法指引,並且推動警隊改革議程」。

責任編緝: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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